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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策加強頂層設計深化經濟體制改革
全國政協常委潘功勝:做好金融改革與發展中的頂層設計
我國的金融改革始終貫穿著“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兩種改革策略的并存與互補,“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的有機結合。我主要圍繞金融改革與發展中的頂層設計問題談幾點看法。
一、 進一步推進資金要素市場化改革
利率市場化改革的路徑,是在全面放開貸款利率管制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金融機構自主定價空間;逐步擴大負債產品市場化利率定價范圍,推動同業存單等替代性負債產品市場化定價范圍;健全“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貸款基礎利率等市場基準利率體系;培育央行政策利率體系,促進金融宏觀調控框架轉型。
匯率形成機制改革方面,則是繼續加大市場決定匯率的力度,央行基本退出常態式外匯市場干預;進一步增強人民幣匯率的彈性;進一步發展外匯市場,豐富外匯市場品種,拓展市場參與者類型。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一步轉變外匯管理方式,減少外匯管理中的行政審批,從“正面清單”轉變為“負面清單”;進一步擴大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主體資格,增加投資額度,待條件成熟時取消相關資格和額度審批;建立健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債和資本管理體系。
二、 實行公平的市場準入,構建更具競爭性和包容性的金融市場體系
一是實行公平的市場準入,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二是建立一個均衡的社會融資結構,完善金融市場體系;三是發展普惠金融,讓金融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三、 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加快推進金融管理體制改革
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包括建立逆周期資本調節、明確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及救助、設立系統性風險監管機構、重新定位中央銀行的監管作用、加強監管機構間的協調合作,提升監管協調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堅持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對金融業的統一管理,督促地方政府改變“重發展、輕監管”的傾向,遵循“區域性”原則履行好相關職能。
全國政協委員楊凱生:嚴謹設計民間資本辦銀行的配套措施
三中全會的《決定》中有一條重要內容,就是要“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要把《決定》的這一精神理解全、理解透,把相關的配套措施設計好。
一、 關于市場準入
過去是允許民營資本參股銀行的,三中全會《決定》中之所以還要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過去對民間資本可以發起設立銀行一直不明確,整個銀行界民間資本占比偏低。
二、 要把民營資本投資銀行的目的搞清楚
首先,最根本的目的是要建設一個公平的市場環境。除了列入負面清單的以外,各類投資主體對什么行業投資與否,投資多少都應該是自主決策的。
其次,投資于銀行能不能給民間資本打通一條更好更賺錢的投資渠道?如果簡單地這么認為那就要注意了。銀行利潤是高度規模依賴型的,銀行的資產規模又是受銀行資本金的大小決定的。目前我國民營資本準備騰挪出多少資金從實業轉向金融,用什么樣的節奏、什么樣的方式騰挪?這從宏觀上到微觀上都要設計好才行。
再次,民營資本辦銀行能不能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民營資本如果辦一些中小銀行對解決“融資難”問題可能是有一定幫助的。但“融資貴”問題就不太一樣了。小銀行貸款利率比大中銀行要高,利率水平與銀行規模成反比,這是國際金融市場上的普遍現象。所以說辦中小銀行就可以解決“融資貴”的問題,似乎不太成立。
最后,投資辦銀行能否解決民營企業自身發展的資金瓶頸約束?以為自己投資了銀行,自己就有資金了,今后發展就有辦法了,這是一種很大的誤解。監管法規對銀行出資人在該銀行獲得授信,或是在該銀行直接行使經營管理權是有限制的,而且要嚴格于其它的企業和自然人,目的是防止關聯交易、內部人控制所可能帶來的風險。
全國政協委員錢穎一:談談經濟體制改革實施的幾個問題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關于經濟體制改革方面,我理解有兩部分重要內容:一是關于經濟體制改革方向的整體設計,提出了市場、政府、企業三者關系的新定位。二是提出了較全面、較清晰、較具體的待辦事項清單,是一個問題導向的清單。2020年之前要實現在關鍵領域取得決定性成果,接下來的問題就是實施行動計劃,要以較小成本、較小風險、較快地進入來落實改革方案。提三點想法:
第一,關于某一時期改革側重點和整體時間段的改革順序的選取。第一年尤其重要。因為它不僅影響之后的改革,最重要的是要向社會、公眾、各級干部示意改革者的可信度和執行力,并以此建立改革七年的勢頭和慣性。有三件事情需要給予特別考慮:
一是金融。特別是利率市場化和匯率彈性、匯率形成機制。利率市場化不可能一步到位,可以先從培育市場定價的能力、方式開始,也可以從放寬浮動區間開始。金融改革存在一定的風險,資產價格會引起較大的關注,率先實行金融改革也可以提早暴露潛在的隱患。
二是財政。預算改革能否初步到位,中央財政和地方事權的劃分能否更為清晰,建立更為詳細的事權清單,特別是能夠選擇有代表性的事權進行重新劃分,如何從共同事權、地方事權變成中央事權,以利于統一。
三是轉變政府職能。能否更高調的取消一批行政審批,關鍵是地方審批。
第二,關于推動改革與改革實施的激勵。改革的推動需要引入強有力的激勵,一方面是從上層引入激勵,把推進改革作為考察干部的標準之一。另外還要有正面激勵,誰能夠成功推動改革,誰就可以被提拔。地區間的競爭是非常有幫助的。
第三,關于實施改革中對風險的預見和預案的準備工作。第一類是經濟增速的較大變化,第二類是外部環境的變化,第三類可能是局部的危機,第四類是非經濟的突發因素。對這些因素的發生應該有預案。哪些改革是可以放緩的,哪些必須進行,應該事先有所設計。
全國政協委員閆冰竹:改革的頂層設計與企業市場化探索
頂層設計的落地,離不開微觀企業的探索。因此,我想以此為題,談兩個觀點:
一、 三中全會勾勒出經濟體制改革的頂層設計
確立了經濟體制改革的“指南針”。全會提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是經濟體制改革的指南針、主旋律。今后主要由市場或市場主體充當“運動員”,政府則主要充當“裁判員”角色,從而厘清了政府與市場的行為邊界,也進一步釋放了企業市場化改革的廣闊空間。
描繪了經濟體制改革的“路線圖”。全會對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作出六項部署,通過實現六大部署,能夠真正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的牽引作用,推動生產關系同生產力、上層建筑同經濟基礎相適應,進而實現“真正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這一改革目標。
找準了經濟體制改革的“突破口”。全會明確指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這將成為新一輪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二、 以企業試點為經濟體制改革注入鮮活生命力
經濟升級的核心是企業升級。在經濟體制改革領域,可以選擇市場化基礎較好的企業作為改革試點,對其他企業形成示范效應。對此我提三點建議:
一是減少對公司治理的行政干預。充分發揮企業董事會的決策作用,按資本說話,以股權監管,真正實現從“管企業”向“管資本”的轉變;二是創新對高管人員的管理機制。建立市場化選聘機制和退出機制。同時進一步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推進管理層股權激勵和責任終身追究制度;三是營造真正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讓大、中、小企業都擁有“出彩”和夢想成真的機會。
編輯:羅韋
關鍵詞:改革 資本 企業 經濟體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