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涉企政策統籌。政策出臺前,明確牽頭部門,開展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統籌好政策的內容、出臺時機、落地時效,準確分析系列政策的疊加效應,強化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確保同向發力、形成合力,穩定經營主體預期。政策出臺后,定期開展核查和清理工作,及時清理不合時宜、相互矛盾的涉企政策。【詳細】
調研也發現,近年來從相關部門到地方出臺的政策多、文件多,但與企業的訴求仍然存在“兩張皮”問題。【詳細】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實施以來,在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改革不斷深入,該條例已不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為此,建議盡快修訂條例,并推動研究制定優化營商環境法。【詳細】
強化立法引領作用。在全國率先制定實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推進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等地方性法規,深化政府采購、知識產權、商事仲裁、破產保護等領域改革創新。【詳細】
目前,對新興產業發展的法治化保障普遍供給不足。建議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并通過立法、執法、司法協同,推動形成新興產業的“中國標準”。【詳細】
?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至關重要。黨的十八大以來,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但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不行使職權的行為時有發生,迫切需要從外部和內部共同發力,加強行政違法行為監督。【詳細】
市場準入方面,“準入不準營或難營”現象仍存在。權益保護方面,由于各地對法律法規條款理解不同,執法尺度不一致,執法效果差別較大。合規經營方面,法律法規推進節奏和細化程序可進一步提升。數據跨境流動是新一輪國際經貿規則的重點關注內容,許多跨國企業需要根據數據跨境的管理規定來制定本地化戰略和部署方案。【詳細】
?破產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出清“僵尸企業”,救治“困境企業”,既能解決企業“生易死難”問題,激發市場活力,又能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穩定市場預期,對促進經濟轉型升級,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詳細】
強化法律顧問制度的程序化和規范化。對法律顧問介入的時間方式、應回答的主要問題及依據、法律風險、顧問意見建議等,作出具體規定并保障實施。【詳細】
加強法律供給。研究制定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法律規范或商事調解條例,進一步統一商事調解組織的設立、運行、監管標準和程序以及訴調對接流程,切實發揮立法的引領和保障作用。【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