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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收費不能是糊涂賬
山東交通部門宣布,2014年底到期的15條(段)高速公路將繼續收費,主要理由是償還銀行貸款。此前,新疆等地也對到期公路采取了延期收費。目前,全國10萬余公里的高速公路中90%以上要收費。專家估算,全國高速公路一年收費在4000億元以上。(12月1日《新快報》)
高速企業利潤率多在30%以上,超金融、房產,成為了名副其實的高收入行業,這樣的信息的確讓人咋舌與眼熱。事實上,“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經營模式自運行以來,有效克服了資金短缺的制約,國家的高速公路建設得到了迅猛發展。對于這樣一項政策,公眾還是非常理解和支持的。然而,一年收費4000億元以上,如此收入規模持續多年竟然還有銀行貸款需要償還,這樣的情況難免讓人疑惑。
長期以來,高速收費流向的不透明一直被外界所詬病。那么多的高速收費都去了哪里?是否都用來償還貸款?還有多少貸款需要償還?對于這些問題,相關部門始終“猶抱琵琶半遮面”,不愿向公眾詳細公示。再加上那些見諸于媒體的行業負面報道,比如相關資金被挪用,從業人員福利待遇過高,部分地區出現貪腐等等,這些都讓政府部門和高速企業的公眾形象受到了很大的損害。或許,到期的高速公路要繼續收費,相關部門也有充分的理由或者不得已的苦衷,但是無論是理由還是苦衷,如果你不說,又怎能期望別人相信理解你呢?筆者認為,對于高速收費收入而言,公眾的知情權應得到充分尊重,相關明晰應該被公開,讓公眾清楚地了解這些錢究竟是怎樣花的。在合理花費的前提下,如果確實還有部分貸款需要償還,相信公眾也是愿意“掏錢付賬”的。
無論如何,在國家倡導“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高速收費不應該成為公眾監督的“死角”。(趙歐仁)
編輯:曾珂
關鍵詞:高速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