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猴戲 焦海洋 圖
有馴養繁育證,沒辦運輸證,帶著猴子去外地表演就是犯罪——“非法運輸珍貴野生動物罪”?連日來,由4名河南省新野縣的猴戲藝人被判刑帶來的這一問題,引發全國媒體關注,坊間爭議很大。
昨日,針對是否報復性執法,該行政處罰還是刑事處罰等涉案焦點,黑龍江省相關辦案人員答大河報記者問。歷經此次刑罰打擊,“新野猴戲”這一國家級非遺項目,處境更令人擔憂。(據9月29日 《大河報》)
編輯:曾珂
關鍵詞:新野猴戲 猴戲藝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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