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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才厚思想上的癌癥更是禍國亂軍
原標題:解讀:徐才厚案通報兩提數額特別巨大是何意
徐才厚
【聊政事兒】徐才厚到底得了什么病
文/黨報評論君
早有傳言,徐才厚得了“不治之癥”。他到底得了什么???今天總算揭盅了。
軍事檢察機關負責人稱,2013年2月,徐才厚確診患膀胱癌。今年6月,軍事檢察機關對徐才厚立案偵查后,還協調醫院對其進行了積極治療和醫護保障。
相比身患絕癥,徐才厚思想上、行為上得的“癌癥”,擴散起來,更是禍國、亂軍、殃民。
10月27日,軍事檢察院對徐才厚涉嫌受賄犯罪案件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偵查查明,徐才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晉升職務提供幫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其和家人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
數額特別巨大有多大?“防癌抗癌”有哪些藥方?且聽黨報評論君來聊一聊。
“特別巨大”有多大?
消息中兩個“數額特別巨大”,觸目驚心。“特別巨大”究竟有多大?又該怎么判?黨報評論君不猜測、不臆測,和大家一起從事實出發,橫向對比一下。
公開資料顯示,十八大以后,因貪污受賄涉案金額“數額特別巨大”而被判刑,至少有三例。
一是,重慶原市委書記薄熙來,單獨受賄和共同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2179.0587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
二是,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先后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460萬余元,檢察機關指控劉志軍犯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三是,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涉嫌受賄金額達3558萬元,目前尚未宣判。
從這幾個落馬高官來看,“數額特別巨大”,均是千萬級。
“特別巨大”怎么理解
與徐才厚案進展一起公布的,是四中全會的《決定》。其中關于反腐敗制度的一個改革舉措是,“把賄賂犯罪對象由財物擴大為財物和其他財產性利益”。
其實,就在昨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對貪腐犯罪定罪量刑標準作出了調整,刪去了十萬元、五萬元、五千元這三個具體的數額劃分,調整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三個區間標準,而不再設定具體的數額。
在某種程度上,這正是為了把“其他財產性利益”納入賄賂犯罪對象。
比如谷俊山,媒體報道,在其河南的老家被抄時,調查人員起獲了數百箱的軍用專供茅臺,還有寓意“一帆風順”的大金船,寓意“金玉滿盆”的金臉盆等。查抄從下午1點開始,連續兩個晚上。
谷俊山這裝了整整四卡車的東西,應該也會納入“其他財產性利益”,算入“數額”之中吧。
“依法治軍”藥方怎么開
從徐才厚、谷俊山的案件看,軍隊不是處于真空中,社會上的不良風氣在軍隊也有反映。正因此,四中全會也明確提出,要“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
醫學上對付癌癥,最簡單的方法是一切了之;對于擴散的癌細胞,就得化療、放療齊上陣。查處徐才厚、谷俊山容易,要凈化余毒,還需猛藥去疴、久久為功。對此,中央思路明確、已經做好部署:
以依法治軍為基礎,以從嚴治軍為保障,是習近平治軍的兩大基本理念。十八大以來,總書記曾在不同場合多次提出,足見其對于抓好軍隊作風建設的重視。
比如,2012年12月5日,習近平在會見第二炮兵第八次黨代表大會代表時指出,加大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力度,堅持以紀律建設為核心,著力增強法規制度執行力,堅決杜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要加強部隊作風建設,堅決反對和糾正各種不良現象。
2013年3月11日,在出席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解放軍代表團全體會議時,習近平強調,作風優良是我軍的鮮明特色和政治優勢。要把改進作風工作引向深入,貫徹到軍隊建設和管理每個環節,真正在求實、務實、落實上下功夫,夯實依法治軍、從嚴治軍這個強軍之基,保持人民軍隊長期形成的良好形象。
今年4月29日,習近平在看望慰問駐新疆部隊時強調,要貫徹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方針,強化部隊管理,確保部隊自身安全穩定。
而如果上網用“習近平”“軍隊”腐敗”三個熱詞組合搜索,不難發現,反對軍隊腐敗,懲治軍隊腐敗,是總書記履新以來一以貫之的治軍態度。因此,從徐才厚到楊金山,盡管每一次處理結果的公布都顯得言簡意賅,但內里包含的中央依法治國的決心和勇氣,卻異常充沛。也正是這種于法有據,依法辦事的信心和底氣,讓全面深化各領域的改革,有了源源不斷的支持和依靠。
習近平上任以來,軍隊的作風建設“大病小病都要醫,對上對下都要嚴,治標治本都要狠”。比如,去年12月,軍委頒布了“十項規定”,禁止中高層軍官送禮、飲酒、辦大型宴會;推出新的軍車車牌,嚴格控制非軍隊車輛和豪華車懸掛軍隊車牌。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腐斗爭沒有禁區。請牢記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徐才厚癌癥 依法治軍 軍隊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