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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高管,先弄清身份再談薪酬
日前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了《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和《關于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兩份文件是自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的關于國企改革的首批文件。
會上,習近平指出,要逐步規范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秩序,實現薪酬水平適當、結構合理、管理規范、監督有效,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由此,備受爭議的國企高管薪酬問題再次進入改革者視野。
國企降薪的消息這兩年時有耳聞,國企領導層收入和企業效益掛鉤的改革之前也已經推行,但總得來說,加減法調整薪酬的方式僅能看成改革的過渡性策略,作用也只是對已成浪潮的社會輿論的安撫。談到國企高管拿多少錢、向誰拿錢的問題,就不能不談國企的人事和所有制改革。高管薪酬是否合理,取決于國企的市場化進化是否到位,取決于國企的身份認定。
簡單說來,如果國企高管既能稱為職業經理人,又能視作國家干部,名義上向董事會負責實際上卻受組織任命,你該如何評估他的薪酬?最有可能的答案是,無論怎么看都不會合理。國企的過度行政化肯定會給企業領導者帶來角色尷尬,一個最典型的佐證是,盡管中組部和國資委在2008年就已制定了董事會選聘高級管理人員工作的指導意見,把中央企業高管的選聘權交給了董事會,但目前由中組部和國資委管理的集團公司領導任命權,還在國資委手里未能放開。而53家特大型央企的“一把手”則均由組織部門任命,甚至不在國資委的高管任免范圍之內。
一些更為有“中國特色”做法加劇了這種身份糾結,比如國企領導者與黨政干部的交叉調任,甚至競爭企業負責人的互換。2004年,國資委一聲令下,曾讓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等三大電信運營商同日換帥:原中國聯通集團董事長調任中國移動集團總經理;原中國移動集團副總經理調任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總經理;原中國電信集團副總經理則赴中國聯通任集團董事長。競爭主體之間互換企業法人,這種荒唐事兒的存在明明白白的說出了一個道理:企業之間是假競爭、真壟斷,一切都是跟著行政部門走。
當一個企業的管理者被按照黨政干部的規則任命、調用,他就談不上是企業家,當然更不會有所謂的“企業家精神”。而這種精神,恰恰是被經濟學家和治史者所總結的、為發達國家帶來社會繁榮的主要推力。一個隨時可以與所在企業分離、僅向抽象的“組織”負責的“企業家”,以及按照同樣邏輯建立的企業管理制度,能有多大的動力和效率,不測可知。既然“企業家”不必在真正意義上為企業負責,他的薪酬怎么樣定才算合理呢?
保守的說,國企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的改革已經有二十年,高官薪酬問題只不過是深層問題的反應,是一轉百傳的國企管理系統中尤為有“能見度”、尤為刺激公眾神經的一個。評估國企高管的薪酬,先要確定國企高管的身份;而要確定這個身份,則需完成對國企制度本身規劃。即便國企改革方向仍在探索和尋找,但諸如去行政化、人事制度改革、減少行政主管部門直接干預等舉措,眼下是有可行性的。著手這些改革,國企人才的薪酬制度才有能言說的語境。
編輯:曾珂
關鍵詞:國企高管 國企高管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