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銳評
明星限薪,不如交給市場操心
如今,一線明星拍一部劇拿到幾千萬片酬已經不是什么新聞。最近,微信公共賬號“娛樂on call”爆料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或將于12月出臺“明星限薪令”,對演員片酬進行限制,此政策已進入內部征求意見階段。(11月12日《華商報》)
這幾年,隔三差五就會傳出“明星限薪令”的花邊。有人鼓掌叫好,有人覺得閑操蘿卜淡操心,更多人覺得這是一則假新聞。道理很簡單:明星既不是公務員,也不是國企高管,政府沒有特殊保護的責任,自然也沒有亂伸手的權力。今天高薪要限制,明天沒戲拍難道還要兜底?再說了,明星薪酬合理不合理,總是市場形成的。高薪是不錯,很多人也是風里來雨里去,你看到“戲霸”,也要看到戲霸一身的職業病。
眼下,鼓噪明星限薪的意思,無非就是兩個:一是“太高了”。問題是,高不高,比對的坐標是什么?如果拿老教授的工資比較于新生代民工,是“太高了”;或者拿外企中層的工資比較科室公務員,也是“太高了”——但這種絕對數字的比較,公平正義嗎?“太高”的都要被削峰平谷嗎?市場的效率,依仗價值規律來實現。如果酸葡萄心理也可以成為明星限薪的理由,行政手想限就限,想想也真是要“醉了”——市場機制建立健全了這么多年,明星也沒有“西西里化”到拿刀逼你找他拍戲。限薪,給個理由先?
二是拍不下去了、戲太難看了。據說主要明星片酬占到一部劇總體投資50%以上的相當常見,甚至還有比例高達70%。可想而知,剩下的錢包括劇本導演、服裝、化妝、道具、場景,只能怎么湊合怎么來了,因此導致很多劇越來越粗制濫造。再加上總局今年上半年宣布,明年國產電視劇播出從過去的四家衛視變成只能同時兩家,俗稱“一劇兩星”政策。這也意味著,對于電視臺來說,購劇的成本壓力陡然加大,自然會要求制片方控制成本。只是,成本少了,明星片酬不少,這劇還怎么拍呢?或者說,一個接近破產的劇組,就算大腕云集,能拍出什么好劇?
這些問題,當然是真問題。不過,不分析明星的高薪酬形成機制,只想從終端限制明星薪酬,注定是刻舟求劍的游戲。明星薪酬高,不是第一年被吐槽。早在2006年8月,中國廣播電視協會電視制片委員會通過了一個《中國電視劇制作行業自律公約》,向明星高片酬發出了宣戰。不過,現實歸謬了“自律公約”的善意。明星就是賣方市場,僧多粥少,一廂情愿的自律,終于敗北于供求決定價格的市場鐵律。此外,2010年前后,當時的廣電總局曾明確否認過“將硬性干預明星片酬”的傳聞。
明星不是拿工資的,真要限制其薪酬,操作起來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少數明星的薪資比較高,無非是三個原因導致的:一是播出機構“認人不認劇”、唯“星”是舉,這也就逼著制作單位在大牌明星之間轉悠。二是制作部門急功近利,不愿意以“小成本、精制作”去博弈市場。盡管從《武林外傳》到《失戀33天》,成功之例也不少,但制播慣性還是希望將籌碼押在明星身上。如果還要分析原因,拍蠅打虎中與明星有染的個案,也足以說明:少數公款在推高“星酬”中,確實起到了推波助瀾的功用。
放眼望去,盡管韓國2007年就有了明星限薪令,但也要看到,更多成熟的演藝產業之國(包括韓國),常態的規則還是市場說了算。真要限薪,倒不如調控播出機構的追星取向、整肅演藝市場中的權力作為、培育開放而健康的影視產業。一句話,如果一切能以“好作品”說話,明星名氣上的溢出效應自然會歸于理性。
編輯:曾珂
關鍵詞:明星限薪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