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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穩才:讓建筑業農民工依法按月拿工資
“建筑業成為欠薪的重災區,原因是多方面的、復雜的,但與其支付農民工工資形式大有關系。”全國政協委員郭穩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許多建筑施工企業不是依法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而只是按月發給農民工很少的生活費,工資到年底或工程完工時才集中支付,這極易造成建筑業農民工工資被拖欠。
“勞動法對于按月支付工資有明確規定,其他行業都可以按月按時支付,為什么建筑行業不行?”郭穩才告訴記者,他曾經到部分建筑企業了解情況,得到的回復讓人啼笑皆非,諸如“農民工都住在臨時宿舍里,按月發放容易弄丟了”、“為農民工攢著,讓他們年底帶回家去”、“行業特殊的管理和用工制度”等等。
郭穩才認為,這些理由根本站不住腳,每個行業都有特殊情況,為什么這個行業不能按月發放。這種工資發放方式是對農民工身份的歧視,對勞動者尊嚴的蔑視。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依法治國,在農民工工資發放的問題上同樣應該依法辦事,不管什么人、什么行業,都應該按照勞動法規定,按月發放工資。”郭穩才建議:
一、 堅決落實勞動法中“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的規定,無論何種行業、哪個企業都必須嚴格執行,不能法外施恩。
二、 建設單位特別是政府建設單位,要帶頭增強法治思維,樹立法制觀念,上項目、搞建設必須充分考慮“依法按月支付勞動者工資”,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有多少錢辦多少事”,為讓農民工依法按月拿到工資奠定基礎,絕不能為搞“政績工程”、“面子工程”埋下欠薪的禍根,坑害勞動者。
三、 加大對建筑業農民工依法按月支付工資的執法檢查力度。對罔顧民生,制造欠薪事件的,無論是建設單位還是建筑企業,都要一查到底,弄清原委,該執法的執法,該曝光的曝光;要敢于沖破“工程款和工資捆在一起”的行業“潛規則”,使經營風險與工人勞動所得分離,決不能把經營風險轉嫁給勞動者,從根本上解決欠薪問題,以維護法律的尊嚴。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 郭穩才)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建筑業 農民工 依法 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