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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雙周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
■全國政協委員、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參事杜鷹:加強國家自然保護地體制頂層設計
目前,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面臨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最突出的就是如何處理好保護與開發的關系。從調研的情況看,確實存在保護不力的問題。這種現象出現的原因有:一是最初的劃界分區不夠科學;二是多部門管理,導致有些管理弱化,甚至缺失;三是投入還不夠,補償機制不夠完善;四是有些歷史遺留問題。
僅僅就自然保護區講自然保護區,這些問題很難有效解決,只有加強頂層設計,才能把這些問題看得更清楚,也才能找到有效的解決辦法。
一、 關于自然保護地的管理體制問題。國家公園試點工作現在是國家發改委牽頭,試點完了國家公園歸誰管?而且在國家公園以外肯定還會有自然保護區,或者是風景名勝區、濕地公園、森林公園,這個又歸誰管?這個問題要盡快研究。
二、 關于生態紅線的劃定。現在的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的劃界和功能區的劃分缺乏科學依據,所以希望國家加快這方面的工作。
三、 關于建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的問題。自然資源資產不同于一般資產,因為它有生態屬性,所以涉及生態價值的核算問題,這方面必須要創新,建議盡快開展這方面的工作。
四、 關于集體產權的問題。這方面各地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大膽探索和實驗,創新各種解決辦法。
五、 關于生態補償機制問題。國家要加大投入,建立橫向生態補償機制、綠色信貸機制,還有資源稅費改革,加大對自然保護區的支持力度。
六、 關于立法和改革的關系。建議抓緊修訂相關法律法規,既要統籌考慮,又要區別對待。
■全國政協常委,原蘭州軍區副司令員關凱:推進藏北高原自然保護區建設
三江源、可可西里、羌塘三個青藏高原北部的自然保護區,經過30年建設,保護區體系健全,區內自然生態基本保持良好,野生動物恢復性增長。建議:
一、 抓住機遇,及時引導保護區轉變發展方式。為實現人與自然協調發展,應加大對牧區勞動力轉移,對有創業意愿的牧民進行免費創業培訓。政府設立野生動物公眾責任保險,補償群眾因野生動物肇事造成的損失。自然保護和精準扶貧相結合,對留在保護區的貧困牧民,吸收一部分進入巡護員隊伍,實現雙贏。加大禁牧管護和督查力度。
二、 著眼發展,提高保護區管理科技含量。保護區管理目前仍以人力為主,科技含量很低。建議研究改善保護區設施、提升人員素質。比如在管護、科研監測、宣傳教育設施方面,重視采用通用航空、衛星遙感等高科技手段,既可以收集最新、最及時的數據信息,也可減少人力成本,提高管護水平。
三、 協調統一,加強“四大保護區”建設統籌。三個保護區加上西北鄰的阿爾金山國家自然保護區連起來,可能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然保護區域,但建設管理分散在西藏、青海、新疆三個省區,建設重點不同,辦法迥異。建議以省區管理為主、以四大區域連片為試點,建立藏北高原自然保護區區域協調工作機制,協調解決跨區域問題。
四、 強化保護,慎重進行旅游開發。嚴格執行《自然保護區條例》,在劃定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內禁止開展任何形式的開發建設活動。特別是固定旅游設施建設,未經充分論證不要盲目建設。
■全國政協常委,青海省政協副主席馬志偉:建立保護和收益對等的三江源自然保護區
三江源生態保護與建設雖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一是地方整合包括國家各類投資探索建立的地區性補償機制呈現碎片化、層次低、不完整狀態,缺乏國家層面生態保護和民生改善相互促進的長效機制。二是仍有80%的黑土灘退化草地、60%的沙化土地尚未治理、38%的天然草場需退牧還草,生態總體退化趨勢沒有得到根本遏制。三是作為生態資源大省的青海,有近90%國土面積屬于限制開發區或禁止開發區。國家對這些地區賦予了完全保護權,卻沒有或有限給予開發權和收益權,形成了自然資源保護和收益事實上的不對等。
建立保護和收益相對等、切合三江源自然保護區實際的管理制度和體制,是急需解決的問題。對此,建議:
一、 出臺三江源生態保護法。通過特別立法,將三江源生態保護的責任上升到國家的意志和全民族的義務,形成生態保護的剛性機制,改變“救濟式”的補助方式,為三江源地區及生態功能區的均衡發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 按照“誰保護誰受益,誰使用誰付費”的生態保護補償原則,對三江源地區提供的生態產品、損失的發展機會給予彌補。
三、 國家通過發行彩票等形式,建立“三江源生態保護國家公益性基金”,通過社會性多元化的融資,為三江源生態保護注入持續不斷的財力,從而改變投資渠道單一、投資額度不足等問題。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自然保護區 保護 生態 保護區 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