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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表漲價 錢去哪了?廣州市政協委員:評估報告必須曬細賬
韓志鵬:第三方由誰認定
對于廣州市交委的回應,韓志鵬認為還存在一些問題要注意。“第三方是誰認定的第三方?現在有些第三方給錢就做”,韓志鵬表示,在選擇第三方的時候就應該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代表的介入。而將來曬賬本,他認為必須要曬細賬。“‘三公’公開都那么細致了,不能只給我們看個大概”,他認為,既然社會對咪表收費去向質疑聲這么大,更應該向社會公布細賬。他個人認為調價后咪表公司肯定會增收,目前咪表公司的收益已經不小。
咪表公司給財政到底上繳多少收入?南都記者此前曾根據聽證會公布的成本監審報告作了計算,去年一年廣州市區兩級財政從6000個咪表泊位上得到的收入為2835萬元,也就是說平均每個車位每天是12.95元。其余收入由經營咪表泊位的兩家公司所得。如果根據提價前標準,一類地區每天每車位僅需上繳白天1.3小時所得,二類地區只需上繳白天1.6小時所得,三類地區每天上繳3.2小時所得。而三類地區咪表車位只是少數。
自有產權車位出租突破限價
物價局承認難監管
停車場協會和曹志偉在接受采訪時均稱,自有產權車位的出租價格政府不該管,干涉私人物權。那么如果買了車位的人把車位租出去,超過了最高限價,物價局查不查?對此,廣州市物價局承認“處理起來有難度”,因為有合同法和物權法的約束。
物價局表示,市內的停車場有收費超標的現象,這是事實,但往往超出物價局規定標準的都是一些買了車位的業主,他們把車位轉租給那些有需要停車的車主。而且是通過協議的方式出租,規避了有關規定,這種情況由于受到合同法和物權法有關規定的約束,物價局處理起來有一定難度。
“我注意到這次發布會上市物價局對私人車位實施政府指導價的態度有所軟化,以前是肯定地說私人車位月保超過指導價會執法查處,這次終于承認查處有難度,總算進步了。”廣州市停車場協會常務副會長潘國璠說。有家住濱江東的車主在聽到這一言論時馬上表示,考慮買下40多萬元的車位,自用或者出租。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車位 咪表 評估 廣州市 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