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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培訓市場教育工商“兩不管” 全國政協委員葉明稱混亂
上海工商局網站上則顯示,所謂的“波士頓國際教育”注冊在浦東泥城鎮,企業名稱是貝育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經營范圍有網絡科技、商務信息咨詢和圖文設計制作等,并沒有培訓。
據法治周末記者了解,現在多數培訓機構是以公司形式在運作的,進行的是工商登記。因為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第11條的規定,舉辦學校屬于行政許可范圍,即“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應當取得教育行政部門的審批,未經許可,不得實施以上教育行為。但該法第66條對此作了除外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經營性的民辦培訓機構”無需獲得教育行政部門的許可即可實施培訓行為。
全國政協委員葉明表示,培訓行為與“其他文化教育”存在重疊,很難界定語言培訓、舞蹈音樂、計算機等級等培訓甚至課業輔導是否屬于“其他文化教育”。
“由此,同一種行為既可以是行政許可行為,也可以是工商的一般登記行為,存在法律上的矛盾,在現實中造成了混亂。”葉明說。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喬新生教授表示,雖然國家允許此類民辦教育機構存在,卻一直沒有明確監管主體,工商部門不管教育,教育部門沒有監管權限,所以造成了“兩不管”局面。他認為,國家應該理順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體制,明確統籌管理的責任部門。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培訓 機構 S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