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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官員待遇
先前曾撰小文,討論我們時代的“待遇綜合癥”,大意是,官員對于待遇的斤斤計較幾成病態,且對時風影響甚大,值得社會關注。今次舊話重提,是讀到國家發改委和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發布《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對各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各個指標作出明確規定,不免有感而發。
對新頒文件的最深感受,是其定下的“標準”何其細哉,從中央部委的正職高官,一直到鄉級機關的處級以下官員,辦公用房的面積都有精確到個位數的明確規定。比如,以中央機關為例,規定正部級正職辦公室每人不超過54平方米,處級以下則不超過9平方米。面積之外,還有選址、布局和用地、建筑標準、裝修、室內環境和相關設備等等,其中貫穿的大原則,不外莊重樸素、經濟適用、節儉環保。真可謂密而不疏,滴水不漏。
規定有無必要這么細,這很難說。但一般而言,細是為了使條款更具剛性,不留變通的空間,以便于操作。中央及有關方面顯然是對不受監督的權力無所不至的擴張本性認知深刻,并吸取曾有的經驗教訓方出此 “標準”。當然,也更因太多官員在這方面的肆無忌憚和荒唐離譜,以及當下吏治的大背景所致。
再往前看,這次規定外,也曾有過公車使用等方面的條款,我看也細得可以,包括哪一級官員所配公車的價格、排量、產地等等,逐一明晰。要說操作性,也不輸這次規定。
應該說,有了這些規定,官員們的無所顧忌多少有所收斂。但要說畢其功于一役,那又是盲目樂觀。我的經驗,除非有關部門和人員(如紀委),一般人誰會成天睜大眼睛盯著領導的各項待遇,況且不合規定又能如何?再者,更有“存量、增量”的說辭:我的辦公室和用車早在相關規定下達前就用上了,難道讓現有的存量資源棄而廢之,新官新配再按新規定吧。聽來不無道理。但在缺乏有效監督的情況下,就保準新官新配不越雷池?
官員公干,納稅人出資為其配備相關待遇自不在話下。就怕一些官員忘了錢從哪兒來,待遇何為,反將種種待遇當作炫權的資本,其為官的心態和作派都將大異其趣。記得先前媒體曾報道武鋼,這每年上交利稅數十億的企業,其黨政機關的辦公大樓用了幾十年而顯得老舊落伍。想到上世紀90年代早期,我也曾在這幢大樓里采訪過這家大型國企的一把手,那也是中組部任命的副部級干部。他的辦公室之簡陋,給我留下深刻印象。我的判斷,官員的敬業與否和為政品性,多少可從其對享受待遇的態度上見得一斑。
可以預見的是,今后有關官員待遇的規定將更加公開、陽光,從另一面說,也為廣大納稅人的監督提供了更有利的條件。紀委作用重大,但也不可小看大眾的監督。從某種意義上講,公眾對公權力的監督成家常便飯之時,也是社會上的權力崇拜式微之日。
編輯:曾珂
關鍵詞:官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