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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恐慌的“咕咚效應”何以求解
3月15日上午,廣州沙河大街某服裝城,有保安員抓獲一名小偷。該小偷突然大喊一句“有人砍人”,竟引起周邊群眾向四周跑散。類似的人流恐慌急聚事件,當天中午又在荔灣區上演了一回。此前一天,成都春熙路附近也發生一起數百人逃散事件,后經警方確認,起因是有人造謠“有人砍人”所致,該區域未發生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
扯一嗓子,驚跑一群人,這是昆明暴恐襲擊事件之后,一些城市中出現的新動向。往好處說,大家警惕性提高了,自我保護意識都很強;往不好處說,讓“別有用心的人”(甚至小偷)利用后,會造成不必要的情緒動蕩。這種現象貌似荒唐,實則內藏危機。
這種事兒是怎么發生的?有心理學教授將其概括為“咕咚效應”——木瓜成熟落入水中“咕咚”一聲,嚇得樹旁的小白兔撒腿逃跑,邊跑邊喊“咕咚咕咚”,引得狐貍等其他動物跟著一起跑起來。表現在人類身上,公共場合如果出現集體跑動、尖叫等現象,大多數人本能的條件反射是跟著一起跑,而這種跑又會傳染給其他人,心理學上稱之為“群體無意識蔓延”。
按照咕咚效應的解釋,從個體角度說,在接受刺激信息之時,如果缺少對信源的理性判斷,又嚷又跑是帶有本能的反應;但從群體角度來說,這種不做分辨的群體奔跑,很容易造成次生災害——成都商家關門不營業受損,只能算是最小的損失了。
可我們總不能一直就是聽一嗓子就只知道跑吧?再說了,若從“咕咚效應”跑出個“狼來了效應”,又將如何呢?群體理性多一點,不可能憑空造就,只能寄希望于個體本能的理性色彩先增多一點——平常里想明白一件事,就是聽到聳人驚聞的呼喊時,我干點啥是最正當的、最應該的?
比如說,在聽聞到驚恐信息的時候,我們會不會用幾秒鐘定一定神,有一個基本的觀察與判斷:大家嚷嚷的,真的發生了嗎?哪些信息支撐了這個判斷?現場真的有危險嗎,危險在哪里?我們真要跟著一起大喊大叫嗎?
如果確實有“非常”的事情發生,我們是否仍然能做出最“聰明”的舉動?站在什么位置上,是最安全的?往哪里跑,是最正確的?有無能力評估現場的力量對比——比如警察、強壯者、群眾一方,有無可能通過有人振臂一呼,迅速組織起來,改變場面上的力量格局?
痛定思痛,某些事件中一兩個人能強暴地暢通無阻,顯然是正能量缺乏積聚有關。每個人只是為了逃生機會示弱躲避,結果會是群體性損失大半;而個別人超越理性地組織反抗,迅速聯合,快速反應,常常就是迥然不同的結果。
你可能說我在坐而論道,但如果不在平常時掰扯清楚,給自己一些應急心理的暗示,也就注定在別人隨便地扯一嗓子之后,胡亂地四竄瞎跑。
一個民族終歸是要進步的,是要逐漸成熟的,進步要么發端于校園、社會等公共層面的教育引導,要么發端于一個個個體向自我靈魂的扣問,總之,不會在盲從奔跑中從天而降。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咕咚效應 恐慌 求解 發生 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