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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步工作法”提高協商民主實效
湖北宜昌市政協將協商貫穿履職全過程通過反復協商,使認識不斷提高,共識逐漸形成,提高了協商效率
原標題:將協商貫穿履職全過程——湖北宜昌市政協“六步工作法”提高協商民主實效
“政協通過深入調研,摸清了實情,對黃柏河流域保護與磷礦開發提出的建議,很有針對性,很實用,幫助政府改進了工作。”這是4月13日湖北宜昌市市長馬旭明在市政府常務會議上對政協協商活動的評價。好評價,得益于宜昌市政協運用“六步工作法”,將協商貫穿于履職全過程,使協商出的對策建議符合實情、反映民意,有助決策。目前,“六步工作法”已廣泛運用到宜昌市政協每年18次協商議政活動中。
黃柏河流域水資源是宜昌城區百萬人口飲用水源和宜東灌區百萬畝農田的灌溉水源,涉及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百姓切身利益。鑒于此,市政協將黃柏河流域保護與磷礦開發問題列入2015年第一次議政性常委會議題。由于,市政協將“六步工作法”貫穿此次協商活動全過程,提高了協商實效。
協商從選題開始。2014年11月,市政協經過廣泛聽取意見,并與政府相關部門多次溝通,共同商定從黃柏河磷礦開采新特點、水體污染成因、總磷超標原因等7個方面開展深入調研。
協商議題確定后,市政協聯合多部門和各路專家學者開展多渠道、多層次協商調研。去年12月以來,市政協主席、副主席分別帶隊,深入黃柏河流域7條重要支流、3座水庫、14家磷礦及選礦區實地調研,歷時近三個月,力求使調研靠事實說話。期間,委員們邊走邊看、邊聽邊想,隨時根據專家在各地取樣進行分析的結果建言獻策。
調研結束后,2月7日,市政協召開內部協商會,組織調研組成員對7份調研報告展開協商討論,并邀請武漢大學教授現場解答有關技術問題。通過協商,大家對解決問題有了全新認識,視角從單純管理角度轉向工程、技術、管理三個層面。
3月16日,市政協與市政府進行會前協商,通過溝通協商,在河流水生態形勢、污染主要原因、核心治理措施等方面取得共識。
3月27日,市政協召開五屆十九次常委會議,圍繞黃柏河流域保護與磷礦開發建言獻策。會上,政協常委、群眾代表、企業負責人與市政府領導、市直有關部門負責人協商議政,形成了統一管理標準,把修建污水處理廠作為治理企業污染重要舉措、治理河流污染主要解決懸浮物等具體建議。
市政府副市長王國斌現場表示,迅速組織相關部門研究落實政協協商意見,執行最嚴格的水資源保護制度,制定最嚴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強磷礦采選新技術的推廣,開展河流污染治理,推動黃柏河生態保護。
目前,市政協已將“科學處理黃柏河水生態保護與開發關系”建議辦理納入監督性調研視察活動。
近年來,宜昌市政協通過“六步工作法”完善協商體系,改進協商方法,提高了協商成效。“六步工作法”是:開題協商,將議題選具體選多維,由一個大題分成若干子課題;調研協商,邊調研邊協商,帶著問題去,求教于基層;內部協商,把問題講準、講深、講透,組織各課題組內部、各課題組之間進行協商討論,進一步聚焦協商主題;會前協商,采取多種形式,在會前將調查研究和內部協商意見向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進行通報;會中協商,讓政協委員與黨政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充分互動和協商,促進各方面意見相互融合,達成共識;跟蹤協商,根據黨委、政府領導批示,開展對協商成果的跟蹤和民主監督,促進協商成果轉化落實。市政協主席李亞隆說,“六步工作法”是宜昌市政協總結多年協商實踐后的集成創新。
“有協商才能有共識,一些問題一兩次協商未必能達成共識。采取‘六步工作法’,通過反復協商,使認識不斷提高,共識逐漸形成,提高了協商效率。”參加協商會議的徐勇委員感觸頗深。
宜昌市政協的“六步工作法”使協商取得豐碩成果。2012年以來,市政協《關于將宜昌納入長江中游城市群的建議》、《三峽庫區三大生態安全問題》、《關于解決結構性缺水問題》、《依托“網格化”實現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宜昌市社會治理模式值得推廣》等4項重大調研成果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批示。市委、市政府領導對近500件協商成果作出批示,如關于“城市記憶”的協商調研成果得到省委常委、宜昌市委書記黃楚平的重要批示,并納入市委督辦,得到很好落實。此外,一批成果直接轉化為市委、市政府重要規范性文件,有力推動了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解決了一批關系百姓切身利益的問題。
據悉,為保證規范有序地開展履職協商,宜昌市政協制定了《開展專題協商的指導意見》、《政協協商座談會工作辦法》、《協商咨詢委員聘用辦法》等19項制度,實現了制度保障下的有效協商,更保證了協商“六步工作法”有章可循。
編輯:薛鑫
關鍵詞:湖北宜昌市政協 協商 履職全過程 建言獻策 反映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