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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北湖:一件“社情民意”催生兩項國家級政策
郴州北湖:一件“社情民意”催生兩項國家級政策
紅網北湖區站8月12日訊(通訊員 梁俐佳 陳哲江)8月11日,筆者從郴州市北湖區政協獲悉,該區政協主席吳代友采寫的《建議取消我國土地復墾整理項目建設》社情民意信息催生了2項有關耕地保護政策的出臺。
實施土地復墾開發整理是維護耕地總量動態平衡、保護糧食生產安全和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舉措。然而基層群眾普遍反映,這項工程因存在項目申報可行性難提高、項目實施隨意性難控制、資金管理科學化難實現、項目后續管理難到位等久而未解的“四難”,以及這些項目建設變成了部分地方政府或某些官員大搞形象工程、套取財政資現的,并使部分青山變成了荒山、拋荒與復墾雙向浪費的惡性循環而等使土地復墾整理項目建設“變了味”,部分項目成了半拉子工程,部分復墾土地成了荒山荒地等。一些土地復墾項目成了好看不中用的“民怨”工程,這與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推進土地改革的方針政策背道而馳。
土地復墾開發整理項目建設的系列“亂象”引起了北湖區政協的高度關注,區政協主席吳代友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專項調研,在充分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形成了《建議取消我國土地復墾整理項目建設》的社情民意信息,提出了“取消土地復墾整理項目”和“嚴格控制現有耕地和改變其使用性質”的建議。該社情民意引起了全國政協領導的高度重視,并立即批轉到了國土資源部。
2014年初,國土資源部組成專項調研組赴各地進行認真調研后,就我國土地復墾整理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在《國土資源部2014年十大工作任務》中明確提出了“先建備補、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在《關于強化管控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8號)中制定了“嚴格劃定和永久保護基本農田”的耕地保護機制。這些政策都是第一次這樣明確提出。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項目 政策 復墾 催生 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