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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市政協民主監督兩院工作每年旁聽十余次
安徽省池州市政協民主監督“兩院”工作
每年組織十次旁聽庭審
本報訊安徽省池州市政協近日出臺《政協池州市委員會關于開展政協委員旁聽庭審工作暫行辦法》,規定委員旁聽庭審的范圍,要求每年組織10次旁聽庭審,共200余人次委員參加,委員在庭審結束后可以對庭審程序、庭審規范以及法官履行法律職責和駕馭庭審的能力、水平等進行評議。這是池州市政協履行民主監督職能,推進池州法治建設的一個縮影。
實際上,安徽省池州市政協委員已經10年不定期收到市人民法院寄來的公開開庭審理案件的案件排期表,市政協委員王大存還被聘請為市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多次參與對自偵案件的監督。委員們通過參加旁聽一些案件審理,聽取案件辦理情況的介紹,在了解法檢機關工作的基礎上,加強對他們辦理案件情況進行民主監督。
對“兩院”的民主監督,不僅僅局限在案件辦理方面,在每年的兩會上,池州市政協組織所有市政協委員聽取“兩院”工作報告,進行分組討論,并將討論意見整理稿寄給“兩院”,由后者書面反饋。還根據情況,不定期對“兩院”工作進行視察。今年市政協全會前夕,池州市政協組織部分省政協委員、市政協常委和委員,先后到市檢察院和市法院,了解“兩院”過去一年工作開展情況和今年工作打算,對審判工作、檢察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編輯:楊雅婷
關鍵詞:市政協 庭審 池州市 兩院 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