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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信訪不信法”
老上訪戶老潘決定息訪了。
2002年開始,因為與三明市某村委會的土地使用權糾紛,老潘連續打了9場官司。經過清流縣法院、三明中院多次審理,老潘全都不服判決。在向福建高院申訴的同時,他還反復到福建省市有關部門上訪,想要討個說法。
2013年,隨著福建高院啟用涉訴信訪信息系統,老潘的案子被納入其中。經過多方研判,法官們找到了癥結所在,案件終于得以化解。
“法律問題還是要讓法律、法官去解決。老去政府上訪,也不是個事兒啊!”回想起十多年打官司的經歷,老潘非常感慨。
輸了官司就上訪,并不是個別現象。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社會矛盾以案件形式涌入司法領域,出現了訴訟與信訪交織、法內處理與法外解決并存的狀況,少數群眾“信訪不信法”甚至“以訪壓法”。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改革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把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納入法治軌道,由政法機關依法按程序處理。《意見》發布后,受到了全社會廣泛關注。
事實上,作為政法系統的重點改革之一,涉法涉訴信訪改革貫穿了2013年全年。經過一年的改革探索,到黨政信訪部門反映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少了,選擇司法渠道進行申訴的多了,群眾開始“由訪轉法”,涉法涉訴信訪逐步回歸法治軌道解決。
“這堅定了我們對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的信心和決心。”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表示。
訴訪分離:以法治解決糾紛才可靠
實行“訴訪分離”是改革的核心內容。《意見》要求,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事項從普通信訪體制中分離出來,由政法機關依法處理。
“與上訪比起來,司法才具有終局性。以法治方式解決糾紛才是穩定的、可靠的。訴訪分離有助于從根本上樹立司法權威,有利于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王敏遠告訴記者。
國家信訪局有關人士表示,改革以后,信訪部門處理涉法涉訴信訪事項的原則是“不受理、不交辦、不協調”:不受理已經或者應該進入司法程序解決的問題;對來信反映的涉法涉訴問題不交辦,轉由政法機關依法處理;不協調涉及涉法涉訴的信訪事項。同時,引導群眾到政法機關去反映問題,尊重司法結論,維護司法權威。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信訪 涉訴 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