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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樹斌案卷至少8處簽名造假 涉本人和父母簽字
聶樹斌案件代理律師陳光武與聶樹斌母親張煥枝在交談/新華社
原標題:聶案案卷中至少8處簽名涉嫌造假
包括聶樹斌本人及其父母簽字被抓7天后才出現有罪供述
綜合法制晚報、新京報報道
17日,備受關注的“聶樹斌案”有了新進展。該案申訴代理律師李樹亭、陳光武進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始閱卷,并被允許拍攝和復印“聶樹斌案”及與該案有關的全部原始案卷材料17本。據聶樹斌代理律師透露,經字跡核對,聶案卷宗中至少8處當事人簽名涉嫌造假,包括聶樹斌本人及其父母的簽字。
前7天完整口供欠缺
聶案偵查卷顯示,聶樹斌在被抓7天后才出現有罪供述,供述卻是偵查卷的第一份口供。這最關鍵的7天里,聶樹斌的訊問情況并未完整納入卷宗,只留下有罪供述中一句“前幾天說了假話”。
陳光武表示,卷里除了聶的有罪供述外,沒有其他證據,根本沒有實物證據。
對于外界盛傳的“關于聶案原始卷宗被偽造、涂改的不實”等傳言,閱卷律師回應稱,聶案偵查卷即原始卷是完整的,盡管很多紙張發黃,有些地方有破損,但沒有撤、改、換、拆,136頁的編號、封條、頁碼、原始材料看不出重新組裝的任何痕跡。
陳光武強調,20年間,這一卷宗在不同法院間傳遞并經手多人,能保存得如此完好,實屬幸運。
多處簽字不是出自聶本人
昨日上午,聶樹斌親屬代理律師李樹亭表示,經他連夜閱卷(聶樹斌案及與該案有關的全部原始案卷材料)發現:在聶樹斌的所有供述里始終沒有提及王書金交代過的案發現場出現的那串鑰匙;聶案卷宗里的司法文書,如一審起訴書送達回證、判決書送達回證等聶樹斌的簽名均不是出自聶本人,已至少發現8處簽名問題。
據介紹,律師閱卷時發現,聶樹斌卷宗中的起訴書及送達回證、驗明正身的筆錄、刑事判決書送達回證等法律文書的簽字都不是聶樹斌所簽。
“上訴狀是聶樹斌親筆所寫,上述提及的法律文書上聶樹斌簽字的筆跡與上訴狀的筆跡不一致。”李樹亭判斷,出現這種情況,一是這些法律文書是后補的,二是有可能為別人代簽的。
聶未供述案發現場鑰匙
李樹亭說,曾被他視為聶案關鍵點的案發現場的一串鑰匙,在案卷材料中,聶樹斌并未供述。
自稱是真兇的王書金在供述石家莊市西郊玉米地強奸殺人案時,曾提到過案發現場有一串鑰匙。他稱,自己覺得沒有用就沒拿,鑰匙放在被害人的西邊。
被害人康某的父親曾向李樹亭提過有這串鑰匙,稱破案后他去公安局送錦旗時,警方將鑰匙歸還給了他。
據報道,王書金的辯護律師朱愛民也表示,他所查閱的聶案卷宗中的現場筆錄顯示在康某左腳西側偏南30厘米處有一串鑰匙。
李樹亭認為,聶樹斌沒有供述這串鑰匙,表明王書金作案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編輯:羅韋
關鍵詞:聶樹斌 案卷 聶樹斌案卷至少8處簽名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