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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清理拆除小產權房 多數受訪者仍考慮購買
存量治理出現分歧
總的來說,目前對新增小產權房采取“零容忍”態度的政策跡象已經很明顯,然而對歷史形成的巨大存量小產權房如何處理,社會還存在分歧。
在傳出小產權房“轉正”說法后,以任志強為代表的地產界“大佬”第一時間表達了堅決的反對。“小產權房違反了土地法、規劃法、房地產管理法等多項法律法規,允許其入市就像讓違法犯罪行為合法化一樣。”任志強說。
深圳市住房研究會常務副會長陳藹貧提醒,絕大多數小產權房都沒有辦理工程驗收,很多達不到消防驗收標準,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小產權房在建設過程中,還經常出現擴大面積、未經申報批準改變功能用途等程序性違法行為,嚴重的涉及耕地、水源地保護等實質性違法行為,損害了公共利益。
不少專家建議,對占用耕地等嚴重違反土地性質,質量不合格、未經過消防安全驗收,破壞整體規劃、侵害農民利益的小產權房,應堅決予以清除,而對于其他小產權房,則可以視情況分類處理。
河北政法職業學院副教授王彥認為,解決小產權房要考慮現實可操作性,思路可以更加靈活一些,不必糾結于是否合法、買賣合同是否有效、能否辦理物權登記等純法律問題,可考慮以其他變通方案處置。
“比如,可將某一時間節點之前的小產權房‘招安’為經濟適用住房或者廉租房,用于當地社會保障,省去了補交相關稅費的麻煩;或者,將這些房屋用作政策性租賃房,由政府定價,交給農民管理,將租金作為農民的長期收益,解決失地農民的就業和長期收入保障問題。”王彥說。
同時,一些專家也在考慮部分小產權房“轉正”的可能性。知名財經評論人葉檀認為,如果將居民持有的小產權房合法化,首要解決的問題是相對于普通商品房的社會公平問題。小產權房沒有支付土地出讓金、市政配套費、營業稅等稅費,將其合法化應慎重權衡和計算繳納價款的額度等問題,避免引發社會不滿。
編輯:付鵬
關鍵詞:小產權 小區 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