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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清理拆除小產權房 多數受訪者仍考慮購買
小產權房命運前瞻
最近,按照國土資源部和住建部的要求,各地正在密集部署和實施對于小產權房的清查工作;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在2014年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再次強調,決不允許城里人到農村買地建房,顯示了國家對小產權房嚴厲打擊的決心。
那么小產權房將何去何從?從近期相關部門和各地的表態、舉措中,我們已能看清小產權房處理的大致方針:對于增量,必須嚴格執法,嚴厲打擊,遏制其蔓延之勢;對于存量,則是摸清底數、確立原則、分類處理,以求逐步平穩化解。
從“轉正”傳聞到再出“禁令”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改革目標;在此之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改革方案提出,對已經形成的“小產權房”,按照不同情況補繳一定數量的土地出讓收入,妥善解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
一些利益相關人士和普通百姓將上述兩條表述結合起來,解讀出“小產權房即將合法化”的結論。不少人心存僥幸地認為,小產權房的“春天”來了。在全國一些大中城市,小產權房原本平穩的價格也因此持續走高,市場呈現出“量價齊升”的局面。
為澄清誤讀,遏制小產權房肆意蔓延的局面,國土資源部和住建部于去年11月聯合發文,重申“堅決查處小產權房在建、在售行為”。北京市國土部門也立即行動,相繼曝光了位于昌平區崔村鎮南莊營村、流村鎮白羊溝度假山莊以及陽坊鎮東貫市村等幾處“小產權房”的查處情況。
在今年北京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北京市人大代表、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建勤表示,國土資源部將針對小產權房采取“三個一批”的整治辦法:即堅決拆除一批;堅決查處一批;對地方政府責任人問責一批。對地方政府默許、縱容甚至支持小產權房的責任人要追究責任。
前不久,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審判了一起法人代表拒拆小產權房的案子,該法人代表獲刑兩年。他所在的公司已蓋起了5棟小產權房,共有300多套。據法院的審判長介紹,因為購買小產權房的合同是法律規定的無效合同,購房者的權益無法受到法律的保護。購房者只能在拆除后向法院起訴開發商要求賠款,最后結果很有可能是房錢兩空。
從中央部委到地方的這些舉動,顯示了國家治理小產權房的決心,尤其對“在建、在售”的增量小產權房態度嚴厲。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楊保軍說,小產權房存量巨大,歷史成因復雜,除了在短期內控制住肆意蔓延的局面外,還要尋求“標本兼治”的解決之道。
編輯:付鵬
關鍵詞:小產權 小區 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