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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繳費基數應慎重上調
剛步入2015年,媒體梳理資料發現:全國已有天津、重慶、福建、江西等地,執行新的社保繳費基數標準。與2014年相比,用人單位和職工需要繳納的社保費用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上漲。其中,天津社保繳費下限將上漲282元,上限上漲1278元。(1月4日《經濟日報》)
“交錢養老,多繳多好。”近幾年,包括養老在內的社保體系,似乎急于向公眾糾偏“政府兜底”的錯覺。當然,理念的改變來自現實的倒逼:社保繳費基數“漲價”,最直接的意思,就是緩解即期養老壓力。再說,上漲也有上漲的道理,比如各地對社保繳費基數的調整,主要是基于上一年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邏輯上說,這是水漲船高的必然。
不過,仍有必要交代幾個不容規避的背景:一者,就在數日前,國務院副總理馬凱在回應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專題詢問時表示,社會保險頂層設計面臨的問題很多,如養老保險繳費水平偏高,“五險一金”已占到工資總額的40%至50%,企業覺得負擔很重。換句話說,官方首次明確“比例偏高”,有些共識是毋庸置疑的。何況,十八屆三中全會也曾明確指出,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二者,從最低工資增長幅度看,今年最低工資平均漲幅較往年出現下降。人社部透露的數據顯示,今年19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在14.1%。雖然增長幅度達到了兩位數,但14.1%仍是近年最低水平。這也意味著,在經濟下行風險明顯的背景下,勞動者薪資水平漲幅收窄,而企業薪資支出壓力增大。至于平均工資的增速,“你懂的”。
穩增長成為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的2015五大任務之首,于此語境下,社保繳費基數大幅上調,起碼容易帶來雙重直接傷害:一是對守法企業來說,意味著高成本的社保支出削弱競爭力,增大成本壓力;二是對職工個體而言,社保支出增速超過工資增速,對消費預期產生鉗制作用,不利于消費起基礎性作用的新經濟形態的確立。再說,眼下養老金并軌尚且較為務虛,一方面提升公職人員薪資水平,另一方面對產業工人的社保繳費基數進行上調,如此操作法則,是否有失公允?
當然,如同多勞多得的道理一樣,社保支出多一點,本質上也不算壞事。然而事實證明,2005年起,雖然每年都會調整一次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但經過了連續10年的上調,到今年1月,月均養老金才即將超過2000元,正如媒體所言,這與“保障人們過上體面退休生活”的價值期待相去甚遠。加上財政部發布《關于2013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決算的說明》顯示,2013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35994億元。但這筆錢幾乎眼睜睜看著其貶值,卻鮮有得力的增值運營。那么,民眾自然會擔心,無論從報酬體系看、抑或從經營能力看,多交的社保基金,能在退休后許大家一個體面的晚景嗎?
退休年齡延遲如弦上之箭,社保繳費基數上漲又如風卷殘云般不容商量——也許,只有理想型的全國統籌才能紓解諸多癥結。不過,確保費率與待遇的公平正義,這是任何一次收錢之前必須要思量的大事。
編輯:曾珂
關鍵詞:社保繳費基數上調 社保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