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策論策論
呵護孩子,司法覆蓋面還可更廣
原標題:法制日報:呵護孩子,司法覆蓋面還可更廣
保護孩子的法律條文是死的,但執行法律的司法是活的。司法應如守護神一般,針對每一個案件的具體情況,針對涉及的每一個孩子的具體問題,用司法的溫度呵護孩子健康成長
最高人民檢察院5月27日發布的《檢察機關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八項措施》,首次將檢察機關的司法保護對象,從以前的刑事檢察工作中的涉罪未成年人,擴大到未成年被害人以及檢察機關辦理所有案件過程中涉及到的未成年人(5月28日《新京報》)。
“六一”兒童節快到了,最高檢此次出臺的八項措施,猶如一個大禮包,讓人們看到了司法呵護孩子的更多溫度和廣度。
在以往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中,重點聚焦在涉罪未成年人身上,旨在幫助“迷失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盡管根據檢察機關公布的數據,去年堅持對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訴,不捕率為26.66%,不訴率為7.34%,但是未成年人犯罪仍然持續高發,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的工作任重道遠。推進能動司法,提早介入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以更多的司法案例警醒社會、提前防范未成年人犯罪更是勢在必行。
然而,涉罪未成年人并非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全部,實際上,所有的未成年人都應在司法保護的視野之中。去年接連發生了廣西“9·26”小學生被砍殺案、江西省弋陽縣砍殺小學生案等案件,人們從中看到了犯罪分子人性的泯滅,也為那些無辜的孩子成為犯罪分子報復社會的對象而感到心碎。此外,還有不少性侵少女案、猥褻兒童案以及家庭暴力案等,都給社會敲響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警鐘。司法畢竟具有一定的滯后性和被動性,要保護未成年人不被侵害,家庭、學校、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但司法也可以更加積極主動發揮作用。
在眾多針對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公眾期盼司法機關既要嚴厲打擊犯罪分子,使其罪有應得并震懾一片;更期盼能保護好被害人的合法權益,聯合學校、家庭等,為其提供法律援助,進行心理疏導,使其隱私不被泄露、名譽不受損害,盡快幫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陰影,恢復正常生活。尤其是在辦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猥褻等案件中,希望在對外公布的法律文書中使用化名、審理時不公開開庭等,進一步嚴格保護被害人的個人信息不被泄露,避免案件辦理過程中使其遭受二次傷害,盡量避免曾經的傷害給未成年人成長道路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障礙。
相較于司法保護涉罪未成年人以及未成年被害人較為完備的規定和措施來說,還有一個未成年群體很容易被忽視,那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控制后其家中無人照料的未成年人,司法要不要為他們做些什么?
盡管實踐中這類案件并不太多,但是即便只有一個,對涉及的孩子而言,其遭受的打擊也是非常大的。這些孩子同樣是無辜的,法律沒有規定司法機關在此種情況下應當如何處理,但是司法的善意不允許忽視這些孩子的存在,應當在控制好嫌疑人的同時,安撫好孩子的情緒,聯手當地民政部門、基層社會組織妥善安頓好孩子的生活。去年《人民法院報》就曾報道湖南岳陽中院法官看望住在兒童福利院的孩子鵬鵬,他父親因故意殺人罪被執行死刑,母親因犯包庇罪被羈押。
保護孩子的法律條文是死的,但執行法律的司法是活的。司法應如守護神一般,針對每一個案件的具體情況,針對涉及的每一個孩子的具體問題,用司法的溫度呵護孩子健康成長。最高檢此次出臺的八項措施只是一個指引,更多的具體工作考驗著司法機關保護孩子的能力與智慧,也考驗著司法機關對保護孩子的誠意,效果好不好,孩子感受最深,受到的影響也最大。
編輯:水靈
關鍵詞:呵護孩子 司法覆蓋面 還可更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