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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醫衛系統系列貪腐案透視:醫?;鸨O管仍乏力
醫療設備采購成收受商業回扣重災區
海南省衛生廳中醫處原處長黃更榮、計財處調研員陳長琨利用國家每年下撥200萬元的扶持中醫藥發展專項資金,在醫療采購中,提前告知供應商采購項目的預算價格、參數指標,甚至在制定采購標準時給予傾斜,收取商業回扣動輒數十萬元。
在海南醫衛系統的系列貪腐案件中,除了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部分省級大醫院、市縣醫院收受商業回扣的人員涉及院長、科室主任、主治醫生等,涉案人員中九成以上均在采購環節收受商業回扣,藥品、醫療器械、耗材供應等與醫療相關的行業均有涉及。年僅35歲的一家縣級醫院藥劑科主任王善書在藥品采購中也仿效按照購藥款的2%至3%提取回扣。海南一位參與醫療設備采購的投標商說,為了提前得知醫療設備采購項目的采購信息,最好的方式就是送錢,少則5萬元,多則近10萬元。
本刊記者翻閱大量案卷了解到,采購環節成為醫務人員收受商業回扣的重災區。
首先,由于藥品、耗材采購具有長期性和重復性,且貨款通常定量按期結算,導致商業回扣時間跨度長、次數多,例如,海南一家醫院總務科科長3年9次收受回扣10萬元,檢驗科主任3年18次收取回扣15萬元。
其次,由于醫療器械使用的專業性和差異性,醫院科室很容易在制定產品參數時鎖定特定廠家,為少數干部謀取利益提供了便利。黃更榮坦言,只要院方提出“技術門檻”就可以輕而易舉地確定最后中標人,醫院設置的技術指標,最后能入圍者也就一兩家,招投標也就成了走過場。
“迫切需要完善醫療器械定價、采購制度和標準,加大監管力度。”中國醫藥協會副秘書長莊一強說,醫療設備的采購要形成其他專業監督機構為輔,社會中介機構、供應商、新聞媒體、社會公眾為補充的監督體系,避免通過設定特定技術參數,有傾向性招標。
編輯:羅韋
關鍵詞:醫保 醫院 海南 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