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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推行中醫治未病改革舉措
公立醫院可設立獨立運營的營利性治未病中心,中醫服務項目可分級收費,可吸納非衛生技術人員在醫療機構提供中醫治未病服務。7月4日,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省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出臺方案,將在全省二級以上中西(中西醫結合)醫院進行中醫治未病改革。
這些改革創新舉措包括:建立中醫治未病體系。依托現有中醫機構建設省級治未病中心,并以此牽頭成立中醫治未病聯盟,在所有公立中醫類醫院及有條件的綜合醫院和婦幼保健院設立治未病中心。全省公立中醫醫院可在保障服務的前提下,可使用30%以下的醫院資產探索設立獨法人、獨立運營的營利性治未病中心。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規范的中醫治未病機構,開展中醫健康體檢,提供規范的中醫健康干預服務。開展中醫特色健康管理,建立健康管理組織與中醫醫療、體檢、護理等機構合作機制。
中醫治未病分類分級管理。科學制定并發布全省中醫治未病服務項目。將中醫治未病項目分為健康狀態辨識及評估類、健康調養咨詢類、中醫特色干預技術類、產品類和其他類五類進行管理,并探索按病種進行人群中醫特色健康管理。
改革職稱晉升制度。在衛生技術系列中新增中醫治未病專業,允許按照專業相近原則參加中醫治未病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并申報相應職稱。
服務項目價格分類管理。按國家規范確定醫療機構中醫治未病服務收費的具體項目名稱、內涵和服務內容,不在全國醫療技術規范的中醫治未病項目需申請新增項目立項。對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中醫治未病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對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中醫治未病醫療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探索公立醫療機構中部分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比較強的治未病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
編輯:劉暢
關鍵詞:中醫治未病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