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國企·民企>財·知道財·知道
5月1日起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原規定的20%降至16%
5月1日起,各地要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原規定的20%降至16%,昨天(2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就落實降低社保費率進行部署,明確了具體配套措施。
會議決定,一是核定調低社保繳費基數。各地由過去依據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改為以本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繳費基數上下限,使繳費基數降低。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在本省平均工資60%—300%之間選擇繳費基數。
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延長
二是將階段性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再延長一年至2020年4月底。其中,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18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將現行費率再下調20%,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以上的可下調50%。
不得自行對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
此外會議還強調,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不得自行對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確保職工社保待遇不受影響、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編輯:秦云
關鍵詞:養老保險 單位繳費比例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