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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不把患者隱私保護當回事
近日,著名主持人李詠在美國去世的消息引發廣泛關注,但公眾從公開渠道獲得的信息量十分有限,不僅不知道李詠是何時得了癌癥,接受了什么治療,甚至不知李詠得的是哪一種癌。這或許會讓很多人感到“不適應”,但也讓我們重新審視患者隱私與信息保護問題。
就診信息反映了患者的基本情況和健康狀況,被視為個人隱私,受到法律保護。不論明星還是普通公民,生病信息是否告知他人或公之于眾,是個人權利與自由,說與不說都無可厚非。李詠和家人既然選擇不對外公布更多信息,他們的決定就應當得到理解和尊重。這一方面有賴于各方的支持和配合,另一方面也需要制度上的保障。
在美國,患者就診信息是絕對保密的。美國于1996年頒布了HIPAA法案。該法案不僅規定要確保病人信息私密性,而且確立了相應的處罰措施:泄露信息者輕者丟掉工作,重者可能有牢獄之災,因此醫療機構采取了很多辦法做好隱私侵權保障。這是李詠從生病直至去世,就診信息一直被保護得很好的重要原因。
反觀國內,保護患者隱私亦有明確法律規定,但一些公眾人物就診信息或影像資料仍然屢遭曝光,普通患者信息泄露事件也不在少數。究其原因,或許有很多,但都直接暴露出醫療行業在患者隱私保護方面的漏洞和短板。一方面,一些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對患者隱私保護意識不強,有些雖是無心之舉卻可能觸犯刑法;另一方面,管理不完善讓一些別有用心之人有機可乘。比如,在有些醫院,患者病歷到處亂放,甚至可以被隨意翻看;有的醫院信息系統沒有嚴謹的加密措施,致使患者隱私信息可以被輕易拿到。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滲透,患者信息的獲取渠道更多、更廣,這對患者信息保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就需要能夠接觸患者信息的相關方,尤其是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知法守法,提高患者信息保護意識,并制定嚴格保密制度,通過軟硬件雙重發力,避免患者信息“從指縫中流過”。同時,還要加大法律懲處力度,讓能夠接觸到患者信息的各方,始終心存敬畏,恪守為患者保密的職責和義務。
編輯:趙彥
關鍵詞:患者隱私 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