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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出臺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五、 繁榮農村文化,提高鄉村文明程度
(一)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大力弘揚燕趙文化、西柏坡精神、趕考精神,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探索建立農村誠信體系,強化農民社會責任意識、規則意識、集體意識、主人翁意識。
(二)加強農村文化陣地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強化村民中心、綜合文化服務中心、文化廣場、農村大喇叭、村圖書室等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支持“三農”題材文藝創作生產。深化“三下鄉”、文化進萬家、文化志愿服務、農村電影放映、戲曲進鄉村等活動,推進農村遠程教育、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和戶戶通升級工程。引導農民依托特色歷史文化資源,發展農村文化產業。加強農村文化市場監管。
(三)弘揚農村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特色民俗文化、農耕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手工技藝,保護文物古跡、傳統村落、民族村寨、農業遺跡。支持發展農村地區優秀戲曲曲藝、民間文化,鼓勵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間藝術活動,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深化拓展“我們的節日”主題活動,積極引導農村文化健康發展。
(四)推進農村移風易俗。實施文明村鎮創建行動,2018年縣級文明村占比達到40%以上。建立完善村規民約,培育發展紅白理事會、志愿者隊伍、農村新鄉賢隊伍等,組織開展“美麗庭院”“最美家庭”、好媳婦好兒女好公婆、星級文明戶等選樹活動,引導農民講文明、樹新風。實施婚喪嫁娶革新行動,破除大操大辦、厚葬薄養、人情攀比等陳規陋習,涵育勤儉節約的文明風尚。
六、 創新鄉村治理,促進農村和諧穩定
(一)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持續推進抓黨建引領鄉村振興,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組織力,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成堅強戰斗堡壘。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創新組織設置和活動方式,持續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穩妥有序開展不合格黨員處置工作,引導農村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大力實施農村帶頭人隊伍素質提升行動,注重選配大學生村官、農村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有成人員到村任職,選優配強黨組織書記,大力推進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由一人兼任。健全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考錄鄉鎮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制度。全面向貧困村、軟弱渙散村和集體經濟薄弱村黨組織選派第一書記。加大在優秀青年農民中發展黨員力度。深化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落實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政策,建立健全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加大基層微腐敗懲處力度。全面整治惠農補貼、集體資產管理、土地征收、扶貧等領域侵害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二)深化村民自治實踐。加強群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健全和創新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全面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推行村級事務陽光工程。依托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議事會等,開展形式多樣的基層協商。創新基層管理體制機制,整合優化公共服務和行政審批職責,打造“一門式辦理”“一站式服務”的綜合服務平臺。在村莊普遍建立網上服務站點,全面開展代辦服務。培育服務型、公益性、互助性農村社會組織,積極開展農村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集中清理對村級組織考核評比多、創建達標多、檢查督查多等突出問題。維護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特別法人地位和權利。
(三)提升鄉村法治水平。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提升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法律意識和素質。推行縣鄉政府權力清單制度,依法規范涉農行政行為。深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向基層延伸,推動執法隊伍整合、執法力量下沉。建立健全鄉村調解、縣市仲裁、司法保障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處機制。強化縣鄉司法隊伍建設,加強對農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四)強化道德教化作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宣傳道德模范、身邊好人的典型事跡,弘揚真善美,傳播正能量。探索建立道德激勵約束機制,發揮村規民約的規范作用,推廣建設“道德評議會”“道德紅黑榜”等新型德治平臺,引導農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提高,大興向上向善、孝老愛親、重義守信、勤儉持家之風。
(五)建設平安鄉村。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大力推進農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加快鄉村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加強鄉村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機制建設,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縣、矛盾不上交。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專項行動,嚴厲打擊農村黑惡勢力、村匪村霸、宗族惡勢力及黃賭毒盜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引導宗教和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依法整治農村地下宗教活動,繼續整治農村亂建廟宇、濫塑宗教造像行為,嚴禁利用宗教干預農村公共事務。持續開展農村安全隱患治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 決戰脫貧攻堅,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
(一)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實施精準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提高扶貧脫貧質量。推進產業精準扶貧,開展貧困人口產業就業情況全面普查,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強化產業和就業扶持,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種養業、家庭手工業、光伏、旅游、電商等扶貧產業,著力做好產銷銜接、勞務對接。加大科技扶貧力度,每年向貧困地區選派1000名科技特派員。加大貧困地區生態保護修復力度,幫助貧困勞動力實現生態就業。有序推進易地扶貧搬遷,統籌規劃建設安置小區、產業園區,確保貧困群眾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對喪失勞動能力的特殊貧困人口,綜合實施社保兜底、醫療保障救助等扶持政策,確保病有所醫、殘有所助、生活有兜底。把扶貧同扶志、扶智結合起來,提升貧困群眾發展生產和務工經商的基本技能,健全生產獎補、勞務補助、以工代賑等機制,推動貧困群眾通過辛勤勞動脫貧致富。落實脫貧人口后續扶持政策,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
(二)聚焦深度貧困地區精準幫扶。瞄準10個深度貧困縣、206個深度貧困村,以重大扶貧工程和到村到戶幫扶為抓手,加大“五包一”“三包一”幫扶力度,集中解決基礎設施薄弱、公共服務滯后、特色產業不強等瓶頸問題。實施深度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提升工程,著力改善深度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新增脫貧攻堅資金項目主要投向深度貧困地區,增加金融投入對深度貧困地區的支持,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優先保障深度貧困地區發展用地需要。
(三)強化脫貧攻堅責任和監督。強化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的責任制,發揮縣級作為全縣脫貧攻堅總指揮部的關鍵作用,脫貧攻堅期內貧困縣黨政正職要保持穩定。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切實加強扶貧資金管理,堅決查處違規違紀和失職瀆職行為。將2018年作為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集中力量解決突出作風問題。完善扶貧督查巡查、考核評估辦法,嚴格控制各種檢查考評。關心愛護戰斗在扶貧第一線的基層干部,保護和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四)促進農民增收。加快發展縣域經濟,實施產業興村強縣行動,統籌城鎮建設與園區發展,培育壯大特色產業集群,促進農民就近就地轉移就業增收。加強城鄉一體化公共就業服務,深化京津冀勞務協作,著力增加農民工資性收入。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工程,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把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政策扶持力度與其帶動小農戶數量和效果掛鉤,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采取以機代人、規模經營、投入品減量、資源循環利用等方式促進農業節本增效,推廣訂單農業、“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形式讓農戶分享產業鏈增值收益,有效增加農民經營性收入。盤活農村各類資產資源,引導承包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積極發展土地、農宅、資金、資產等多種形式股份合作,努力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落實和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扶持政策及草原、森林、濕地等生態補償政策,積極拓展農民轉移性收入。2018年實現全省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長7.5%左右的目標,貧困地區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10%以上。
八、 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強化鄉村振興投入保障
(一)確保財政投入持續穩定增長。建立健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財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財政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確保財政投入與鄉村振興戰略目標任務相適應。加快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各地在完成上級專項資金目標任務的前提下,可將財政安排的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涉農資金納入同一資金池,統一設計方案、統一資金撥付、統一組織實施、統一考核驗收。省級發行一般債券,用于支持鄉村振興、脫貧攻堅領域的公益性項目。積極爭取試點發行項目融資和收益自平衡的專項債券,支持符合條件有一定收益的鄉村公益性項目建設。
(二)創新資金籌集機制。創新財政資金投入方式,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擔保貼息、以獎代補、民辦公助、風險補償等措施,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農村。擴大農業產業化增信資金試點。出臺鼓勵引導工商資本參與鄉村振興意見,落實和完善融資貸款、配套設施建設補助、稅費減免、用地等扶持政策。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進一步提高農業農村投入比例。制定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實施辦法,加快建設省內指標調劑平臺,利用好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新增耕地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機制,將所得收益通過支出預算全部用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廣一事一議、以獎代補等方式,鼓勵農民對直接受益的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工投勞。
(三)強化金融支農力度。推進省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向市縣延伸,促進市縣擔保資源整合,加快形成覆蓋全省的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在信貸投放計劃安排上向農村傾斜,從農村吸儲的資金主要用于鄉村振興。鼓勵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金融機構,通過發放抵押補充貸款等方式支持鄉村振興。大力推行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林權等抵押貸款,積極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支持收益較好、實行市場化運作的農村基礎設施重點項目開展股權和債權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發行上市、新三板掛牌和融資、并購重組。探索“保險+期貨”“保險+期權”試點。擴大小麥、玉米等主要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進一步發展各類特色農業保險,推廣農房、農機具、設施農業、漁業、制種等保險業務,開發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的保險產品。開展農業互助保險試點。深入推進“雙基”共建農村信用工程。堅決打擊非法集資等各類違法違規金融活動。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農業 農村 建設 實施 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