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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人士透露:地方融資平臺借新還舊 發債條件放松
中國證券報記者13日從多位券商人士處獲悉,交易所日前窗口指導放松了地方融資平臺發行公司債的申報條件。以借新還舊為目的發行公司債,放開政府收入占比50%的上限限制。交易所要求,募集資金用途僅限用于償還交易所公司債。
業內人士指出,借新還舊發債申報條件的放松,有利于暢通城投融資渠道,有助于緩解融資平臺短期償債壓力。此舉對城投債投資是一個利好消息,未來城投債收益率可能進一步下行。此次放松可能部分擠壓信托公司的政信業務,但有利于地方融資平臺非標融資成本下行,化解政信業務存量項目風險。
暢通城投融資渠道
華南某券商人士透露,交易所上述窗口指導,暫時未有文件下發,僅為口頭性質的指導。
“目前還沒有操作細則。不過,根據要求,以借新還舊為目的發債文件上報交易所的時點,必須是擬置換的債務還沒有償還。也就是說,以借新還舊為目的發行公司債,上報新債務的時候,舊的債務還要存續,不能是自己找錢還完了,再以此名義發新債。”北方某券商債券承銷人士表示。
借新還舊發債申報條件的放松,有利于暢通城投融資渠道。某國有大行債券投資人士李偉(化名)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交易所此舉的目的在于緩解融資平臺短期償債壓力,以時間換空間。
據了解,此次針對借新還舊發債窗口指導放開的“政府收入占比50%的上限限制”,過去一直是交易所在審核地方融資平臺發行公司債時堅守的一條重要“紅線”。
交易所此前(2016年9月2日)表示,對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直接或間接控股的企業申請發行公司債券,暫按以下標準執行:一是發行人被列入中國銀監會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名單的,不得發行公司債券;二是發行人屬于退出平臺類,或者涉及土地開發、政府項目代建等相關業務的,其報告期來自所屬地方政府的收入和現金流占比不得均超過50%,但募集資金用于省級保障房的除外。但審核實踐中,發現部分發行人存在公司治理不規范,政企不分,通過調整會計處理規避發行條件的情形,不利于切實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根據監管部門的統一部署,經過反復論證與審慎評估,交易所對地方融資平臺的甄別標準進行了修訂,具體為:一是將“雙50%”調整為“單50%”,即報告期內,發行人來自所屬地方政府的收入占比不得超過50%,取消現金流占比指標;二是調整指標計算方法。為提高指標合理性,發行人計算政府性收入占比,除了可采取報告期內各年度政府性收入占比的算數平均值外,也可采取“加權平均法”。
城投債收益率有望下行
“借新還舊發債申報條件的放松,對城投債投資是偏正面的消息。”李偉表示,未來城投債收益率、信用利差可能下行。
事實上,2018年7月以來,較高評級的城投債收益率就在一路下行。Wind數據顯示,2019年3月13日,5年期中債城投債到期收益率(AA+)為4.31%,與2018年7月2日的5.23%相比下降0.92個百分點。
在避險情緒下,城投債依然是機構青睞的投資品種之一。“現在市場上資質好一些的城投債都比較搶手,如市一級的城投債認購倍數達4、5倍,區縣級的也有2倍左右,認購倍數都算比較高的水平。”李偉介紹。
海通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姜超在研報中表示,未來城投債投資價值凸顯,避險情緒將推動城投債行情。一方面,融資平臺債務監管邊際放松;另一方面,由于民企債違約,市場規避情緒重新發酵,城投債避險價值再度凸顯。
政信合作趨規范
除了發行債券,非標融資也是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重要的資金來源。“城投借新還舊發債條件的放松,一方面,實際擴大了平臺公司的可融資額度,增加了資金渠道,信托公司前期投放的政信項目相對安全;另一方面,新的政信業務落地將受到影響。”某信托人士表示,這對信托政信業務來說有利有弊。
業內人士坦言:“目前政府平臺業務傾向于做一年期的項目,用途主要是存量債務周轉,新項目并不是很多。”某中型信托公司相關業務負責人介紹,“今年公司內部整頓比較嚴格,沒有擴大政信業務,政信業務規模和占比持續下滑。”
從資金端來看,此前,由于政信類集合信托產品具有一定政策和市場風險,主流銀行已不代銷此類產品。不過,近期銀行又開始與信托公司洽談,代銷渠道有望打開。
復旦大學信托研究中心主任殷醒民表示,政信合作的方式正變得更加規范,信托公司既要克服“等一等”的觀望情緒,又要謹慎選擇具有較強財政收入能力的區域進行合作。本報記者 郭夢迪 張凌之
編輯:秦云
關鍵詞:地方融資平臺 公司債 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