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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玲:科學性是高考制度的根本所在
為高考“減負”,使改革輕裝上陣
盡管40年高考改革在科學性與多樣化方面取得了明顯成就,實現了跨越式發展,但由于高考背負了許多本不該承擔的社會責任,加之歷史傳統與社會觀念的影響,改革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具體來說,高考制度應在以下兩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予以重點突破。
減輕高考社會責任,回歸高考教育功能。在我國,高考背負了太多的社會責任,有些責任甚至不該由它來承擔。近年來出現的許多教育公平問題,表面上看是高考所致,背后其實是教育體制本身乃至社會體制的問題。高等教育入學機會的區域不公、高考移民、異地高考、高考減招事件等,根源都在于高等教育資源分布不均衡、社會資源分配機制不合理。
事實上,高考本身具有許多正面功能,如“以考促學”有利于提升社會文化水平,科學命題可以解決學生知識結構殘缺不合理問題,考試內容可以體現國家意識、實施政治教化,公平公正的考試制度可以凝聚民心、穩定社會,科學合理的選才制度可以為高校甄拔合格新生、保障高等教育質量等。我們要做的,是卸下捆綁在高考身上的眾多教育與社會包袱。高考改革應該以恢復和強化教育功能為根本原則,并兼顧社會功能,提升招考的科學性,以科學推進公平,使高考改革能輕裝上陣、銳意進取。唯有如此,考試招生才能出色發揮選拔英才、服務教育的本質功效。
遵循高等教育發展規律,踐行高校招生自主權。
2003年,教育部謹慎推出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雖然在十余年的探索過程中出現了不少問題,但教育主管部門和招生高校在考核方式、報考條件、錄取標準、公示范圍、政策傾斜、考試時間等方面不斷探索與調整,高校自主招生的能力與水平不斷提高。筆者認為,目前自主招生的改革力度還不夠大,今后應強化遵循高等教育發展規律意識,在以下方面大力踐行高校自主招生權。
一是對于高水平大學,在充分尊重其改革意愿的情況下,可以鼓勵它們將高考分數由錄取的“硬條件”調整為“軟標準”,像歐美發達國家的一流大學那樣,根據高考分數、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高校自主筆試或面試表現、考生獲獎材料或才藝證明、參加的社會活動及表現等各方面情況進行多元評價與綜合錄取。與此同時,增強招生機制的透明度,讓自主招生“沐浴”在陽光下、成長在自由中,如此,方能發揮其科學選才與引導教育的最大功效。
二是強化高校招生多樣化意識,為“奇才怪才”等特殊人才開辟綠色通道。高等教育與普通教育有很大的不同。普通教育主要是給學生打基礎,為國家培養合格公民,同時也為進一步深造做好準備。但高等教育旨在培養專業化人才,即各行各業所需要的“專門人才”,所以高等教育對象既需要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全才”,也需要在某方面有突出專長的“奇才怪才”,后者甚至更有可能成為某行業的“專家”。因此,高校在招收新生時,應本著多樣化原則,廣泛招收多樣化學生,以培養多樣化專門人才。
目前有資格進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基本上都是名列前茅的高水平大學,它們所缺乏的不是總體成績優秀的學生,而是某方面或某領域的“偏才”“怪才”或其他各種特殊人才。事實上,自主招生改革的本原動機就是在傳統的“唯分是取”制度外另辟蹊徑,采用多元的標準、多維的視角,將那些各有所長的“奇才”、“怪才”乃至“偏才”納入選擇視野。但出于公平的壓力,目前高校自主招生主要還是倚重可量化的單一標準來評價學生,招收到的幾乎都是“全才”,這顯然偏離了自主招生的改革目標。目前大學對生源多樣化的意義普遍認識不夠,對特殊人才的價值也普遍缺乏自覺意識,今后應開闊眼界、拓展思維、加強研究,為特殊人才進入高水平大學開辟科學、合理、可行的綠色通道。
高考制度在60多年的歷程中飽經風雨,尤其在過去的40年,高考見證了前所未有的社會巨變,并努力與時俱進嘗試了許多頗有意義的改革。隨著社會競爭的加劇和競爭起點的上移,高考制度在可以預見的將來還會繼續改革,而且涉入“深水區”后,改革難度將進一步加大。但無論高考如何變化,一些基本的理念與原則都必須一以貫之地體現與遵循,比如堅守公平公正、秉持科學創新、促進個性發展、強化育人功能、提升教育質量、服務社會需求等。與此同時,我們還應加強高考改革的理論與實踐研究,清晰教育問題與社會問題的邊界,尊重教育自身的發展規律,凸顯高考制度的教育功能。高考改革,永遠在路上。
編輯:位林惠
關鍵詞:科學 高考 制度 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