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案件在審理期間,法官親自去現場查看過,隨后李先生撤訴。
“我跟單位買的房子,面積房本上寫的清清楚楚,怎么可能少呢?”劉先生并沒有將此事放在心上,他認為李先生是無理取鬧。
然而,今年3月,李先生再次將劉先生訴至法院,他還拿出了2016年12月27日,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為其發放的新房屋產權證作為證據,該證顯示房屋建筑面積變為28.27平米。
李先生向法院提交的房屋登記表,同一套住房面積變為28.27平米。
編輯:梁霄
關鍵詞:學區房 房主
copyright © 2004-2017 m.mkcnf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信息和各種專題專欄資料,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主辦單位: 人民政協報社 京ICP備09078172號 國新網許可證:101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