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萬畝新增建設用地
周建春指出,建立人地掛鉤機制,既是確保對新型城鎮化的用地保障,也是對土地城鎮化的制約,可以起到“一石兩鳥”作用。
所謂人地掛鉤,按照2011年國務院在《國務院關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設中原經濟區的指導意見》中的表述,就是在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整治規劃的基礎上,探索開展城鄉之間、地區之間人地掛鉤政策試點,實行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村人口進入城市定居規模掛鉤、城市化地區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外來人口進入城市定居規模掛鉤。
進城落戶有償轉讓宅基地
“十三五”規劃綱要強調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簡稱人地掛鉤)機制。
此次發布的《實施意見》主要措施包括五個方面,一是實行差別化的用地標準,二是實施規劃統籌管控;三是改進用地計劃安排;四是優化土地供應結構;五是提高農村土地利用效率。
其中,實行差別化的用地標準明確,要綜合考慮城鎮容納空間等因素,現狀人均城鎮建設用地不超過100平方米的城鎮,對于進城落戶人口,按人均100平方米標準安排新增城鎮建設用地;現狀人均水平在100-150平方米之間的城鎮,按照人均80平方米標準安排;現狀人均水平超過150平方米的城鎮,按照人均50平方米標準安排。超大和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區原則上不因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安排新增建設用地。
周建春指出,2015-2020年全國新增建設用地總規模約3900萬畝,其中包含了進城落戶1億人口的各類用地需求,初步估算為1200萬畝。如果按以往規劃編制方法,農村流動人口只按城鎮人均建設用地標準的60%安排用地,1億農村流動人口用地約為720萬畝。因此,從現行規劃看,土地供應方面可以滿足進城落戶人口發展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