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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國企改革配套體系 11項配套外仍有多項待公布
【封面故事】頂層設計 市場之力 全球視野
國企改革這三年
頂層設計
從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到2015年9月出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再到2016年全國兩會上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國企5項改革試點,三年間,歷經醞釀、制定、行動的艱難過程,國企改革今年將正式進入實操階段。
2016年是國企改革落實年:
總理報告明確開啟國企改革5項試點
3月5日,李克強總理所作政府工作報告中,將國有企業改革列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提出2016年將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并將外界認為國企最具市場化特征、且最具爭議性的員工持股,列入了最先開始的5項改革試點。
李克強總理在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今明兩年,將推進股權多元化改革,開展落實企業董事會職權、市場化選聘經營者、職業經理人制度、混合所有制、員工持股等試點。
試點,中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一直采用的穩健式改革路徑,也是一項改革開啟的現實標志。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注意到,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及的五項試點,均可在此前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提出的“十項改革試點”中覓得蹤影。2015年12月11日,國資委副秘書長彭華崗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透露,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針對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出了將在2016年推進的“十項改革試點”,具體包括:一是落實董事會職權的試點;二是市場化選聘經營管理者的試點;三是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的試點;四是企業薪酬分配差異化改革的試點;五是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試點;六是中央企業兼并重組的試點;七是部分重要領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八是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試點;九是國有企業信息公開工作試點;十是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試點。
試點從哪些企業開始?試點數量多少?
根據2月25日國資委會同有關部門召開的“十項改革試點”媒體通氣會上國資委副主任張喜武的介紹,每項試點將選擇戶數不等的企業推進,以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試點為例,計劃在中央企業層面選擇10戶子企業,并指導各省市分別選擇10戶企業開展。
上一次集中推進國企改革試點工作還是在2014年7月,彼時,國資委在央企啟動“四項改革”試點,選擇了8~9家央企開展改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董事會行使高級管理人員選聘、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職權,派駐紀檢組試點。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表示,“十項改革試點”與第一批試點相比有兩個重要的變化,一是頂層設計方案出臺后,對國企改革的部署重點更加明確,試點更加具體,針對性更強。二是在供給側改革及“十三五”規劃的大背景下,將國企改革中的一些新問題列入了試點內容,尤其是兼并重組的試點,內容更豐富范圍也進一步擴大。
另外,記者對比發現,2014年、2015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有關國企改革試點工作的表述,與2016年改革試點的表述明顯不同:此前兩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對試點工作的表述分別為“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加快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運營公司試點”;而今年的試點表述不再用“推進”,而是改用“落實”。
從“推進”到“落實”的用詞變化,可以看出,中央對國企改革已全面提速。
正如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組長馬凱在今年兩會期間參加江西代表團審議時表示,2015年是國企改革方案制定年,2016年是改革落實年。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國企改革 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