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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德云:居住證應優先保證教育醫療
2015年12月12日,國務院發布《居住證暫行條例》,23項具體規定對相關問題一一作出說明。條例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韓德云等全國人大代表多年來推動戶籍改革領域的努力,終于有了階段性成果。
韓德云今年54歲,從2003年擔任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算起,至今已連任三屆。履職13年,他提出了公務員財產申報、居住證制度改革等多份重磅議案,有“敢言代表”之稱。
特別是在推動居住證制度方面,從2005年到2015年的十年內,他反復建議保障部分進城務工人員享受公共權益、廢除學歷和產權限制、統一申領“門檻”等。
如今,條例出臺,韓德云欣慰之余,建議在教育和醫療兩個方面,優先保障持居住證者和當地戶籍享受同等待遇。
韓德云
★對話人物
韓德云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律師協會會長。履職13年,提出公務員財產申報、居住證制度改革等多份重磅議案,有“敢言代表”之稱。
缺少硬規定也可能導致居住證制度產生變異,不符合設計初衷。比如有的地方可能簡單把它用于控制人口流動和安全管理。這是非常簡單的想法,其實流動人口也在為城市做出貢獻。
希望解決居民待遇不均衡的問題
新京報:關注戶籍改革十余年,最初的契機是什么?
韓德云:最初是為了解決城鄉差距和區域不平衡導致的社會問題。重慶是一個勞動力輸出的城市,有些縣三分之一勞動力都在沿海打工,大概是在2005年、2006年左右,有一些案例是涉及沿海打工多年的人,出現工傷、交通事故時,由于戶籍在農村,得不到合理補償。另外還有留守兒童、空巢老人,成為人口輸出大省一段時間集中爆發的社會問題。
其實推動居住證改革,就是希望能在徹底改革戶籍制度之前有個緩沖期,從體制機制上解決這個問題。
新京報:你希望這項改革能解決什么問題?
韓德云:最重要的是實現城鄉統籌中城市和農村、經濟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居民權益一體化。外出打工時在當地長期做出了貢獻,但要想享受基本待遇保障就必須回到戶籍地,由此帶來嚴重的居民待遇不均衡,講嚴重些就是居民待遇歧視問題。
我們希望推動的改革就是解決在戶籍含金量不同,且戶口不能隨意遷移的情況下,居民待遇不均衡的問題。
新京報:推動居住證制度改革十年來,從10座城市試點到去年國務院頒布《居住證暫行條例》,有什么事讓你印象特別深刻?
韓德云:從改革整體進程來看,我覺得整個社會對居民待遇歧視問題的關注反而不如十年前了。事實上,如今的情況與十年前相比,并沒有得到根本性解決。
缺少硬規定可能導致居住證制度變異
新京報:你如何評價去年國務院出臺的《居住證暫行條例》?是不是能解決當年期待的問題?
韓德云:我認為《條例》還可繼續完善。《條例》為大中小型城市設置了不同的居住證申請條件。但這些條件基本上是形式和程序上的。其實居住證改革的核心問題,是統一、推動以農民工為主體的流動人口能享受其長期工作地居民的基本待遇。目前《條例》中對上述問題的硬規定少了一些,可能導致實際操作的效果要依靠地方的“領悟力”。
新京報:去年你曾建議,由國務院統一制定居住證制度的“底線”,現在《條例》出臺了,你認為還有哪些需要完善?
韓德云:其實居住證制度是為了保障流入地外來人口的待遇,要解決的居民服務保障主要是醫療、子女教育和養老。比如養老,目前全國沒有統一繳納標準,養老醫保都不能實現統籌,落后地區醫保不能在其他地方看病,也看不起。
缺少硬規定也可能導致居住證制度產生變異,不符合設計初衷。比如有的地方可能簡單把它用于控制人口流動和安全管理。這是非常簡單的想法,其實流動人口也在為城市做出貢獻。
所以我希望國務院規定能增加硬規定,比如保障子女入學問題等。雖然可能由于體制機制上的障礙導致矛盾比較突出,但是國家依然要設定一個底線,否則條例難以生效。
新京報:你所說的硬規定是不是指居住證的含金量?近日國家發改委規劃司表態,鼓勵各地方提高居住證上的基本公共服務范圍和標準。你覺得在這方面各地方主要應該做些什么?
韓德云:實際上就是含金量問題。我認為政府應該結合流動人口、持居住證人口和可轉為戶籍人口的數字,設置相應的公共服務指標,再結合市場作用推動。
這就需要政府轉換思路,根據人口、收入情況和市場條件,在政府主導和人人平等的前提下,創造公共服務。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韓德云 居住證 教育醫療 部分進城務工人員 公共權益 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