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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嚴究責制度捍衛“美麗中國”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遵照執行。辦法強調“黨政同責”,凡是在生態環境領域負有職責、行使權力的黨政領導干部,均納入追責范圍并將終身追責。
突出關鍵少數,強調黨政同責——這是“辦法”最鮮明的立場。明確職責剛性,細化終身追責——這是新規最實在的亮點。一言蔽之,這是頂層設計督促領導干部,在生態環境領域正確履職用權的又一把“制度利劍”。
中國有句俗話,一方水土一方人。生態環境之重要,不僅是發展層面的資源意義,更是生存層面的基本要素。無論是永續發展還是科學發展,無論是中國夢還是家園夢,離開“美麗中國”,一切都是空中樓閣。眼下來說,轉型期的生態環保壓力并不小,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青山綠水與金山銀山之間的抉擇,稍有不慎,就會遺禍萬年、遺毒子孫。
沒有人希望生活在霧霾遍天與毒素彌散的世界。干凈的呼吸,干凈的水土,干凈的生活方式,不能總是靠PS技術來粉飾與涂抹。不少重大環境事故或生態災難背后都有公權失范、乃至自肥尋租的魅影。面對爆表的PM2.5、現實版的“生化危機”,以及此起彼伏的重金屬土壤、江海黑流……是時候厘清責任、嚴肅問責了!何況,生態文明建設已成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綠色發展的內在要求;而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關鍵就是要規范各類開發、利用、保護行為,讓呵護者受益、讓損害者受罰。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對那些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造成嚴重后果的人,必須追究責任,而且終身追究。保護環境,就該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政府的執行責任,黨委的領導責任,一視同仁,沒有例外,終身不得“豁免”。這起碼有三個積極意義:第一,在環保領域提了很多年的“一把手負總責”,終于落實到具體的制度里;第二,組織部門對領導干部的考核體系,真正有了看得見的問責紅線來兜底;第三,黨政干部身先士卒,列出權責對等的“責任清單”,環保工作才能更得民心,形成更為扎實的凝聚力。
當然,問責不僅是亡羊補牢。“辦法”指向的問責,既包括發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后果追責”,也包括違背中央有關生態環境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行為追責”。關注環保生態工作的事前、事中與事后,目的還是形成責任的閉環,將“零容忍”的剛性,化為雷霆的制度。
保護生態環境,領導干部是“關鍵”。以最嚴的究責制度,捍衛“美麗中國”的共識與訴求,將善政良策落到實處,法治框架下的中國山河,才會滌蕩塵埃、洗盡鉛華,回復自然大美。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保護生態環境 究責制度 “制度利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