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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執業權利應得到尊重和保障
潘曉燕委員建議取消對律師查詢工商登記檔案的限制
本報訊(記者韓柳潔)“作為一名律師,律師的執業權利保障是我非常關注的問題。”全國政協委員、新疆誠和誠律師事務所主任潘曉燕在今年的提案中呼吁取消對律師查詢工商登記檔案的限制規定,保障律師的執業權利。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首次提出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機制和違法違規懲戒制度,發揮律師在依法維護公民和法人權益方面的作用。“作為律師,這讓我感到欣慰。”潘曉燕表示,“律師在執業過程中面臨許多執業限制和歧視,執業權利既不被尊重,也無法保障。”
以查詢工商登記檔案權限規定為例,國家工商總局規定只允許法檢兩院及其他國家機關持證查詢,律師查詢必須持有法院立案通知。“這項規定與律師的實際執業現實脫離,對律師的執業權利是一種損害和限制。”潘曉燕指出,律師業務不僅僅是訴訟,他們還通過法律介入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經濟生活方面,比如企業并購、企業重組、提供資信調查,這些業務都會涉及到工商檔案資料查詢,限制律師查詢權利,導致其很多業務無法開展。
“尊重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對法制建設是一種推進。”潘曉燕強調。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律師 執業 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