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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開發商樓盤室內凈高 萬科墊底 全國政協委員:對身心健康影響很大
萬科最小中惠最高
相對房價、戶型、面積而言,購房者在選房之時對房屋層高和室內凈高的關注度較小。不過,這并不代表房屋層高是一個無關緊要的指標。近幾年,國內出現樓房層高的新聞層出不窮,其中又以層高縮水的情況最嚴重。
《消費者報道》在對萬科地產、越秀地產、時代地產、中惠熙元四家開發商旗下五個樓盤——萬科府前一號、越秀濱海雋城、越秀濱海珺城、中惠壁瓏灣和時代南灣的16套住宅進行凈高測繪后發現,中惠熙元旗下樓盤最為實惠,平均凈高達2.82米;時代地產以2.81米的平均凈高緊隨其后;而萬科由于合同約定層高就比其他樓盤約定的3米層高少20厘米,導致其平均凈高只有2.64米,墊底。
不過,即使合同約定層高同樣都是3米的中惠璧瓏灣、時代南灣、越秀濱海雋城和越秀濱海珺城,其最高室內凈高與最低室內凈高相差也有5厘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住宅設計規范》規定,層高是“上下相鄰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而室內凈高則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換言之,層高就是室內凈高加上樓板厚度。
可是,在《廣州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中,向來只約定層高高度,并沒有明確約定室內凈高。其實,業主處于房子的實際高度最直接的體驗就是室內凈高,這往往導致很多業主在收樓時對自己的房子高度與合同約定的層高產生混淆并導致質疑,引發業主與開發商之間就房屋高度引起不少糾紛。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告訴《消費者報道》記者:“作為開發商,他們把樓層建得低一點,可以壓低建設成本。另外,層高大多與設計有關,比如加裝了空調的房屋層高肯定會高一點。當然,設計公司都是受開發商委托,層高的問題最后其實還是由開發商自己決定。”
對于壓低層高可以節約成本這一說法,廣東省房地產研究會會長黃遠華認為“不排除有這個可能”。比如說樓層高一點,所需要的建筑材料也需要增加,這個說法在道理上能說得通。
凈高為何差別大
值得注意的是,萬科集團的萬科府前一號,是這次抽樣測繪5個樓盤中,唯一一個合同層高約定為2.8米的樓盤。在此次的室內凈高測繪中,在沒有吊頂的情況下,萬科府前一號的E3棟抽樣單位和另一個在B5棟的抽樣單位室內凈高卻分別是2.62米和2.69米,兩者相差7厘米。
對于萬科兩個抽樣單位出現室內凈高相差7厘米高度的情況,業內資深建筑工程師應勇告訴《消費者報道》記者,“在沒有吊頂的情況,這種相差度有點離譜了。”
萬科地產相關負責人在給《消費者報道》的郵件中回應稱:“凈高受樓板的厚度影響。在設計時,樓板厚度受不同部位所需承受的荷載情況、豎向支撐體系的跨度等因素影響,不同使用功能區域的樓板厚度也會相應不一樣。比如說,臥室的樓板厚度可能是10厘米。而客廳等大開間尺寸的區域,樓板厚度則可能設計為15厘米。同時,不同的天花裝飾方式,以及不同的地面裝飾方式,也會直接導致室內凈高不一致。”
雖然說萬科府前一號合同所約定2.8米層高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住宅設計規范》里“層高宜為2.80m”。不過,房屋層高2.8米的房子,在經過裝修和吊頂后,室內凈高通[微博]常也就只有2.6米到2.7米。“業主居住在這種高度之下的壓抑感會比較強烈”,應勇對記者表示。
而早前在2012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山東工商聯副主席宗立成就曾提交過《建議住宅樓房層高不低于3米》的提案。他認為住宅層高對滿足人們的身心健康有很大影響,而且樓層太低不能充分地采光和通風,不能改善和調節室內的溫度濕度,舒適度也達不到要求。加之目前人們對住房的要求越來越高,建議國家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盡快制定統一的住房標準,來保證居民樓房層高不低于3米。
可是這對于選無可選的購房者而言,或許只能寄希望于更加嚴格的國家強制性標準了。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凈高 層高 萬科 室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