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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追蹤政協委員違法事件:電話超百次 遇奇葩回復
記者追蹤政協委員違法事件:電話超百次 遇奇葩回復
日前,人民網關于“鄭州一區人大代表持多套身份證被舉報 兩月后變身政協委員”的追蹤報道,引起不少媒體和公眾關注。被舉報后辭去區人大代表的王群英,如何兩個月后順利成為市政協委員?而她曾持多套身份證、公司非法占地,為何被認定為行政違法而非觸犯刑律?報道持續至今近一個月,記者撥通涉此事件部門電話148次,這些謎團仍未獲得官方明確回復。
非法擁有4套身份證,僅行政處罰了事?
今年7月,有網友向人民網“人民熱線”欄目反映,河南泰浦物流集團公司(簡稱泰浦集團)非法占地,其董事長、法人王群英曾擁有4套身份證,在迫于壓力辭去區人大代表后兩個月,又任鄭州市政協委員。鄭州市管城區人大隨即證實:2013年11月底區人大接到群眾反映王群英有多個身份證,經調查情況屬實,責令其辭去人大代表職務。
7月22日,河南省公安廳宣傳處向記者證實王群英確實曾擁有4套身份證。 8月1日,該廳發來相關說明材料顯示,王群英非法擁有的身份證,是其家人提供虛假材料先后從鄲城縣公安局取得的,公安局已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兩名違規為王群英辦理戶口的民警被行政警告處分。材料里未提及民警違規為王群英辦理假戶口的原因。
刑訴法專家指出,一個公民只能擁有一張身份證,王群英有3個虛假戶口涉及犯罪。即使是其家人提供的虛假材料,王群英也難逃刑責。幫王群英辦假戶口的民警,屬共同犯罪。警方若對明顯構成犯罪的行為卻不以犯罪論,涉嫌徇私枉法。截至發稿時,河南省公安廳未就上述問題作出進一步答復。
區人大代表因舉報辭職,如何閃電進市政協?
非法持有多個身份證的王群英為何兩個月后又變身鄭州市政協委員?
7月21日,記者致電政協鄭州市委員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王群英在政協登記的身份是金輝物流董事長,不清楚其是否同時是泰浦集團的董事長。然而記者登錄鄭州市工商局網站,僅用一分鐘時間就查詢到兩個公司的法人均顯示為“王群英”。記者詢問王群英成為政協委員的過程,上述工作人員表示具體問題需要問市委統戰部。記者隨后致電鄭州市委統戰部,對方表示將調查核實。
8月4日,鄭州市委統戰部回復稱,王群英承認向組織隱瞞了其擔任法人代表的泰浦物流相關情況。已責令王群英辭任政協委員。作為推薦單位的鄭州市工商聯黨組,對所負有的考察不嚴責任作出深刻檢查。作為推薦單位的鄭州市工商聯,是如何對被推薦人選進行考察的?為何沒有發現相關問題?除了市工商聯,還有哪些部門應承擔相應責任?
采訪違法占地遇阻,“我說要跳樓就跳嗎?”
7月22日起,記者與鄭州市國土資源局聯系采訪事宜。辦公室工作人員稱采訪找用地管理處,用地管理處工作人員則稱“找辦公室”。輾轉多次,辦公室一位副主任向記者表示“不清楚泰浦物流園”。記者提供了泰浦物流網站上的詳址,即鄭州市管城區南四環與107國道交匯處向南一公里路東。對方稱:“你這個說法很籠統,得告訴我‘80坐標’。搞地理的、測繪的都知道。”雖然不是測繪專業人士,記者仍表示愿意提供坐標,對方又要求按照信息公開的程序填表申請。記者提出疑問,“您剛剛不是說只要提供坐標就可以查詢相關情況嗎?”對方則反問,“我剛剛說了我要跳樓我就跳嗎”,隨即掛斷了電話。
7月23日,記者輾轉將采訪函傳真給鄭州市國土資源局。
7月24日,鄭州市國土資源局回復稱泰浦物流因非法占地已被行政處罰。卻未說明泰浦物流總共占用多少畝農用田,而這個數據關系著是行政違法還是刑事犯罪。記者隨后多次致電詢問相關情況,截至發稿時,在工作時間累計撥打鄭州市國土資源局電話超過50次,21次接通,其中還包括數次“隊長出去了”、“隊長休假了”、“主任開會去了”等無效通話。
8月19日,記者在致電鄭州市國土局未果的情況下致電河南省國土資源廳宣傳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相關問題要問鄭州市”。
148次通話難解謎團,記者采訪為何這么難?
整一個月,記者為采訪“王群英事件”撥打電話逾200次,其中撥通事件相關部門電話148次。因為部分機關單位網站上查不到辦公電話,僅114就撥打了18次。最終,記者仍未獲知王群英非法持有身份證及非法占地皆被認定為行政違法而不是刑事犯罪的原因,以及其個人存在違法問題情況下進入政協是哪個環節存在漏洞。
“與公眾期望相比,當前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開不主動、不及時,面對公眾關切不回應、不發聲等問題,易使公眾產生誤解或質疑,給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響”,國務院辦公廳2013年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明確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建立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依托新聞發布平臺和新媒體發布重要信息的制度,并指導本級政府各部門和市、縣級政府加強新聞發布工作,進一步增強信息發布的權威性、時效性,更好地回應公眾關切。
2013年1月,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吳天君曾以《開掘網絡輿論監督的“正能量”》為題在人民日報撰文。文章指出,應將互聯網宣傳管理由“應對”轉化為“運用”,使政府管理與社會管理相結合,廣泛聽取網民建議和訴求,及時有效處置熱點事件,切實解決群眾實際困難。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指出,一些地方政府部門抱著“喜歡報喜不報憂”的心態,很排斥媒體監督,甚至給記者采訪設置障礙,比如拒接電話、“踢皮球”。然而根據信息公開條例,對于政務工作來講,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只有涉及到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才是可以不公開的。
“接受媒體監督是現代民主政治的要求,也是法治政府的要求,也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要求。”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表示,現代社會是風險社會,包括地震等自然風險和食品安全事故等人為風險。政府要向人民負責,接受人民監督,而人民監督很大程度上是通過媒體來實現的。如果政府不接受媒體的采訪,百姓的知情權得不到保障,可能造成謠言四起,影響社會穩定。媒體的采訪和監督,是“透明政府”不可或缺的。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鄭州市 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