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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政協委員提案助推醫療糾紛處置進入新階段
建立具有中立性、法律性、專業性、權威性的第三方調解平臺
大連市政協委員提案助推醫療糾紛處置進入新階段
司法介入強化“第三方調解”中立性
本報訊(記者呂東浩)“這件提案我必須親自答復,給長期關注我市醫療糾紛處置工作的政協委員一個交代。”8月20日,大連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劉金濤在市政協向相關提案人表示,針對以往醫患雙方難以自行協商一致以及行政調解公信力不強的問題,大連已確定由市司法局牽頭,建立具有中立性、法律性、專業性、權威性的第三方調解平臺,暢通依法調處醫患糾紛的渠道。
“大鬧大得,小鬧小得,不鬧不得。”近年來,醫療糾紛惡性事件頻繁發生,“醫鬧”越來越成為一種社會不良導向,引起了大連市政協委員的高度關注。2010年1月,市政協醫藥衛生界委員經過廣泛調研,提交了《關于建立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和醫療責任保險機制》的界別提案,推動大連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于2011年1月8日正式掛牌運行,為醫患雙方搭起一個互信平臺。隨后,委員們又圍繞進一步推進醫調委工作連續3年提交界別提案。委員們建議:通過頒布“市長令”或地方性法規,確立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的優先原則;調整醫調委構成,讓其處于獨立第三方的位置;完善與第三方調解機制相適應的醫療糾紛責任保險制度,為調解結果直接進入理賠程序建立保障。
據不完全統計,大連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每年發生的醫療糾紛約有500多起,而醫調委一年受理的調解糾紛僅占實際糾紛的10%。“應讓第三方調解真正獨立于醫院和患者之外。”今年年初,市政協委員吳非提交提案指出,目前大連醫療糾紛調解工作仍是以衛生行政部門為主導,有悖于“第三方調解”的原則,難免存在糾紛調解與司法訴訟銜接不夠、缺乏法律保障、公信度較低等問題,導致實際效果并不明顯。為此,吳非建議轉移調整職能,將原來由衛生行政部門主導的醫療糾紛調解職能調整到司法行政部門,由司法行政部門牽頭組織協調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工作;申請地方立法,進一步保障其在法律、法規框架下正常運行,并積極推進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條例盡快立法實施。
“經過多部門調研論證、合力協作,提案辦理工作已經有了明顯進展。”劉金濤告訴吳非委員,大連市委、市政府7月21日出臺《關于創新社會治理實施意見》,明確提出由司法局負責醫調委的日常事務管理,充分整合司法、公安、法院、綜治及衛生等資源,并形成合力,發揮公平、公正和依法調解的優勢,進一步強化“第三方調解”的中立性,為廣大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務。同時,將加緊推進醫療責任保險制度建設,建立醫療風險社會分擔機制,提高患者、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防御醫療風險的能力,保護醫患雙方合法利益,努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醫療糾紛 大連市 提案 市政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