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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專項資金沒使用依據 廣州市政協提案委副主任:用不用?
至于合理,絕不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而是真正的專家行家說有理才是有理。劉小鋼主張成立三個專業委員會,負責經費的分配、使用和監管。我認為,這是解決之道。在這之前,我們所司空見慣的是領導說有理就有理,領導說給多少錢就給多少錢。但是領導雖然是領導,但對于具體的文物的價值判斷和保護的急需程度,卻非標準的行家眼光,而往往只是個人好惡或者受身邊人引導影響的結果。
其實說到底這事也不復雜,就是一個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的問題。作為資金使用依據的《廣州市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未獲得正式通過,而4080萬元的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的去向獲得審議通過,從法理上來說是不正常的。好比足球場上裁判吹哨必須有足球比賽規則的依據,這是一個最重要的判斷前提,至于漏判誤判那只能夠是看走眼的問題,甚至可以是對規則與實際情況的理解問題,無論如何不能沒有規則,否則就是胡亂判。未獲通過的《廣州市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就好比是足球比賽規則,而專家委員會好比裁判。撥款的人和花錢的人就相當于運動員。其余各色人等無論是否領導都只是觀眾。我們絕不可能想象一場足球賽竟然會是讓觀眾來吹裁判哨———觀眾如果真要吹哨子那只能夠是助威或者喝倒彩。而事實上為了防止運動員誤會,很多足球場早就禁止觀眾吹哨子了,無論是助威還是喝倒彩都不行。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保護 文物 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