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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車共享公交車道? 廣州市政協委員:反對
新能源車共享公交車道?反對
信息時報訊 (記者 李慧燕) 廣東省發改委日前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提到,新能源汽車或可共享公交車專用道。此舉隨即引發廣州市民熱議,市政協委員韓志鵬更是炮轟:公交車道是給公交車專用的,其他機動車怎能說共享就共享呢?
省發改委:新能源汽車或享公交專用道
《意見》中提到,新能源汽車能優先辦理入戶、年檢等業務,純電動汽車入戶上牌時不須經排氣檢測可直接發放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環保標志。并研究出臺新能源汽車可共享公交車道、不受限號行駛約束等政策。
記者發現,并不是廣東第一個提出這類建議,2009年,四川成都市為了鼓勵車主購買新能源汽車,除了在稅收等方面有優惠外,在停車、行駛等方面也給予“特權”,比如讓新能源汽車在公交專用道上行駛,停車時減少三分之一或一半的停車費等。
公交車道,又稱公交專用道,以廣州為例,一種是全天候的BRT模式,另一種是早晚高峰期的公交專用道。2001年,廣州首條公交車道在東風路(農林下路至人民北路段)開通,全程僅4.5公里,然而私家車頻闖公交車道現象時有發生,公交專用道形同虛設。直到2010年,廣州市交通部門大力推行公交專用道,BRT專用道也于當年開通。至2013年末,廣州已開通320公里的公交專用道,遍布所有主干道;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60%。
為了體現公交優先,廣州市政府出臺《廣州市關于改善中心城區交通狀況的措施》明確提出,要從路權、信號、用地保障以及加大財政投入等四方面充分體現公交優先。隨后又出臺《廣州市公交專用道管理辦法》規定,在早晚高峰期,社會車輛不得闖入公交專用道,違者將罰款150元。對于違規進入公交專用道行駛或停放的黨政機關車輛,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還要抄告其車輛所屬單位,并在全市范圍內通報。
政協委員:市場推廣不能特殊靠政策
對于新能源車是否該走公交專用道的做法,昨日,記者隨機采訪了十幾位市民和車主,其中95%以上的市民不支持新能源車走公交專用道。“憑什么呀?就因為政府支持環保車,它就該享受特權?這是一種特權思維,違背了公交優先的民意。”市民何先生憤憤不平地說。
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也認為,機動車逐步采用新能源車是一個方向,不過真正讓新能源車占領市場,首先要考慮新能源車的性價比,市場推廣不能夠靠特殊政策、靠行政干預,還必須要有足夠的充電設施和停車場,必須有完善的配套。新能源車占用公交專用道,這與廣州市前兩年專門制定的有關公交專用道的管理辦法相違背。“在公交專用道的相關法規面前,應該人人平等,其他機動車怎能說共享就共享呢?共享還能叫公交專用道嗎?不可以朝令夕改 ”。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新能源 專用 公交 市政協 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