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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政協首次提出年度協商計劃 委員點贊
云南政協首次提出年度協商計劃 委員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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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政協云南省委員會2014年度重點協商活動計劃》經省委批準,將進入實施階段,這是根據中共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推進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重要部署和全國政協有關增加協商密度、加強協商工作要求,省政協今年落實的最大一項制度創新,也是其在繼承中創新、創新中發展走出的關鍵一步。根據計劃規定,省政協將以政協常委會議專題協商、專門委員會對口協商、界別協商等形式開展5次重點協商活動,以探討、解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實際問題,全面提高協商成效。
重落實 出臺配套辦法完善制度保障
“今年政協工作報告中的一大亮點是首次提出確定年度協商計劃。”在1月初舉行的政協云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的分組討論中,許多委員注意到了工作報告中的這一特點,并紛紛為此“點贊”。
報告明確指出,人民政協是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基本實現形式,要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任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課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民生問題,組織委員深入調研,向省委提出年度協商工作計劃,使協商議題充分反映黨委所想、政府所需、群眾所盼。這一串內容,貫徹了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制定協商計劃、增加協商密度、規范協商內容和程序提出的明確要求。
今年初始,各省區市紛紛抓緊制定政協年度協商計劃,在江西、河北、山東等省份相繼出臺之后,云南也結合實際和政協工作特點,制定出臺了《政協云南省委員會2014年度重點協商活動計劃》。同時,為確保年度協商計劃的制定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省政協配套制定了《關于制定云南省政協年度協商計劃的辦法》,對年度協商計劃制定的總體思路、主要步驟和流程,以及重點議題和協商形式的確定等內容作出了明確規定,要求嚴格按照辦法規定,開展每一年的年度協商計劃制定工作。
“制定協商計劃,必須進一步豐富協商內容、完善協商形式、擴大協商范圍、增加協商密度,不斷提升協商活動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使之進入省委、省政府總體工作部署和決策程序,增強協商實效。”省政協相關負責人介紹,值得關注的是,與過去政協開展民主協商相比,年度協商計劃在協商內容、參加人員和方式上有著里程碑式的改變。
同時,協商工作將堅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立足服務全省改革發展大局,選擇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難點問題和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協商議政,努力做到選得準、議得透、提得對,使各方面意見、建議都能得到順暢表達,形成具有決策參考價值的協商成果。實施年度協商工作計劃將成為省政協一項重要的常態化工作。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協商 政協 計劃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