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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委把政協協商民主納入決策之中
原標題:四川省巴中市委把政協協商民主納入決策之中
本報訊“政治協商以文件形式納入市委的決策程序,這樣的政治協商將更有質量、更有成效、更有作為!”3月13日,四川省巴中市委辦、市政府辦、市政協辦公室聯合下發《關于<2015年度協商工作計劃>的通知》,對今年要開展的協商事項,明確以文件形式進行了規范。
今年起,市政協根據去年市委出臺的《巴中市政協協商民主實施細則》展開具體工作。該實施細則明確了市政協七種協商形式:全體會議集中協商,每年舉行一次;常委會議重點協商,每兩月舉行一次;主席會議專題協商,根據工作需要適時舉行;專委會對口協商,每個專委會每年舉行兩次以上;界別互動協商,每個界別聯組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提案辦理協商,根據提案辦理工作需要適時舉行;輿情匯集協商,根據輿情收集情況適時舉行。(張萬林周玉)
編輯:薛鑫
關鍵詞:政協協商民主 四川省巴中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