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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日照政協就規范協商流程出臺實施辦法
原標題:山東省日照市政協出臺實施辦法 規范協商流程 抓好轉化落實
本報訊(記者 張文敬 通訊員 解英品)山東省日照市政協近日出臺《政協日照市委員會民主協商活動組織實施辦法》,對協商形式、議題的提出和確定、協商活動的組織實施、協商成果的報送和反饋等作出具體規范。
《辦法》在協商形式上規定,在充分利用政協全體會議開展整體協商的同時,深入拓展協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躍有序地組織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和提案辦理協商。在協商議題的提出和確定上規定,市政協辦公室于每年年初匯總擬定市政協民主協商年度計劃,經市政協黨組研究并報經市委同意后提交市政協常委會議審議通過。在協商活動的組織實施上規定,要制定協商實施方案,組織政協委員及有關專家開展調研或視察,召開協商會議,形成協商紀要、建議案或調研報告、視察報告。在協商成果的報送和反饋上規定,各類協商成果一般以書面形式報送,市政協辦公室具體負責協商成果的綜合管理,抓好協商成果的轉化落實,必要時可采取視察、調研、座談、走訪、評議等方式進行跟蹤問效。
編輯:薛鑫
關鍵詞:協商 規范 出臺 日照 政協 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