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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協召開界別座談會研討“界別協商”
湖南省政協召開界別座談會研討“界別協商”
本報訊(記者劉洋)“要做好界別協商工作,必須徹底改變界別召集人和委員互不認識的狀況,要選好召集人,形成機制、組織好活動”,“要健全召集人制度、界別提案跟蹤辦理制度、界別反映社情民意制度。”日前,湖南省政協召開界別座談會專門研討界別協商工作時,委員們提出看法。
去年,十一屆湖南省政協第9次主席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十一屆省政協專門委員會相應聯系界別和駐市州委員的意見》,要求專委會根據自身的特點和工作領域,分別聯系幾個界別和一個或兩個駐市州委員,為界別活動和駐市州委員搭建履職平臺。同時,提出了專委會根據省政協工作總體部署,組織界別委員和駐市州委員開展專題調研,舉行協商會、座談會等活動,反映所聯系的社會各界群眾的愿望和訴求。
今年初,十一屆湖南省政協第4次常委會議又討論通過了《政協湖南省委員會關于制定年度協商計劃的辦法》、《湖南省政協2014年度協商工作計劃》,確定了省政協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和提案辦理協商的范圍、程序、議題等。這幾個文件的通過為界別協商的開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工作依據。
“要為界別協商做好充分的準備,協商什么,和誰協商,怎么協商,都要考慮清楚。”湖南省政協主席陳求發對界別協商下一步工作作出了安排。針對委員座談中提出的社會保障和湖南經濟發展問題,會議決定分別定題開展有效的界別協商。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協商 政協 工作 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