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標準為:省級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按廳局級、縣處級、鄉科級和科員及以下分4檔,分別為1690元/月、1040元/月、650元/月、450元/月。各市(州、直管市、林區)根據本地區財政狀況、節支目標等確定補貼層級和標準,但不得高于中央對應層級補貼標準的130%(廳局級1690元/月、縣處級1040元/月、鄉科級650元/月)。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湖北車改方案出臺 公車 取消 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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