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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萬垃圾袋亟待“下文分解”
10月28日,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了杭州市人大財經委關于2014年部門決算重點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杭州市城管委只是將其中的一部分內容拿來做決算,去年一年垃圾分類花費如此之大的經費,僅僅買垃圾袋就花費8000多萬,為何未在決算中見到?”審查專家提問。(10月29日《今日早報》)
“8000多萬的垃圾袋”,聽起來確實蠻找罵的。網上一片反諷之聲,詰問“這難道是LV的垃圾袋?”不過,所謂“鬼才相信”的情緒之詞,多少也有些誤解:很顯然,這些垃圾袋,并非辦公室的垃圾袋,不然,一個地方部委辦僅垃圾袋就花銷數千萬,這種逆天的事情,也太低估權力尋租的智商了。
真正的問題,其實并不在8000萬的具體數字上。畢竟,公共支出的是非對錯,不是靠抽象數字能感知的:家里買垃圾袋的開支,與城管中的垃圾袋支出,總不是一個概念。“去年一年垃圾分類花費如此之大的經費,僅僅買垃圾袋就花費8000多萬,為何未在決算中見到?”僅僅據此而言,問題在于三個方面:第一,根據預決算制度,“當國家預算執行進入終結階段,要根據年度執行的最終結果編制國家決算。它反映年度國家預算收支的最終結果,是國家經濟活動在財政上的集中反映。”換句話說,花掉的錢,如果不納入決算,就容易造成一種錯覺:地方財政收入多,支出少,效率高,要叫好。那么,數千萬的重大支出,未納入決算的合法理由究竟是什么?第二,按照預決算制度,少數地方之所以年底突擊花錢,也不過就是為了下年度預算有了充裕的“參考系數”。那么,該納入決算而未納入決算,這部分已經花出去的垃圾袋成本,當初納入了年度預算體系嗎?如果沒有,那么,這筆巨款究竟從何支出?
此外,心知肚明的常識是:不在預決算體系中,人大監督等就無跡可尋,而若非審查專家提問,作為“局外人”的市民,即便面對詳盡的決算清單,能“掐算”出這中間遺漏了8000多萬的垃圾袋成本?還有個問題令人浮想聯翩:幾百萬的款項列入了決算,譬如決算中開列——杭州市環衛科研所“2013年垃圾分類資金”為965.74萬元,實際用了964.37萬元,只是,怎么近乎十倍的巨額開支偏偏就被“遺漏”了呢?再多問一句,除了這筆垃圾袋費用,究竟還有沒有其他開支“恰好”也躲在了被決算遺忘的角落?
8000多萬垃圾袋,自然有8000多萬的去處。但鑒于其莫名其妙消逝在決算賬單之外,相關部門實在有必要解釋一下:這些垃圾袋,來龍去脈是否分分鐘可溯及?眼下,在年底決算審議漸入高潮之際,“8000多萬垃圾袋”事件,也算是個提醒:財政監督,且行且謹慎。()
編輯:曾珂
關鍵詞:8000萬垃圾袋 8000萬買垃圾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