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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責不應止于“婦聯主席”
原標題:劉忠友:問責不應止于“婦聯主席”
15日晚,湖南省永州市委對零陵區“踩紅地毯種樹”事件調查核實后,認為這一行為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責令零陵區委對活動主要組織者、區婦聯主席唐美娥予以免職,對其他涉事官員進行相應問責。(3月17日《新華日報》)
問責婦聯主席,這是理所當然的。種樹不錯,但是踩紅地毯種樹,明顯違反了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婦聯是主要組織單位,婦聯主席自然難辭其咎。然而,從此前報導和網絡畫面透出的信息來看,當天參加植樹的人不在少數,有組織者,有志愿者,有林業局長,更有區領導參加。單單只問責婦聯主席,讓人感覺有“頂責了事”之嫌。
依筆者看,問責當首問參加的“區領導”。“踩紅地毯種樹”,錯得就像“光頭上虱子”,再也明擺不過了。如果說婦聯主席缺乏“問題敏感”,參加的區領導就不應該缺乏這種敏感;如果說區領導此前不知鋪有紅地毯,一旦發現,當立即制止,也就不會出現后話。既然區領導都缺乏這種敏感,事情的過失也就脫不了干系,首問其責當是理在其中了。
應該讓問責“上追一級”成為常態。過去的問責幾乎成一種潛規則:事情發生后,問責的對象往往是下推一級,下級成為“領罪羊”,保全領導“幸免于難”。事實上,上級的政治敏感、閱歷經驗、把握全局、防控風險等方面的素養往往高于下級。一個明智的領導,總是能夠較好地抓好班子,帶好隊伍,做好事情,盡可能地避免下屬犯錯。如果下屬在領導的堂堂目視之下,犯下了明顯的、低級的錯誤,則說明上級領導自身存在問題,即使被問責,也不會得到同情。
問責的理想境界是不問責。通過問責讓干部警醒起來,讓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警醒起來,心警則行端,由此避免下次過失發生。當然,真正做到不被問責在于干部自身的修煉,要按照習近平同志提出的好干部“五條標準”,百煉成鋼。一個政治敏感、埋頭干事、潔身自好的干部,是很難受到追責問責“青睞”的。
編輯:水靈
關鍵詞:問責 婦聯主席 理想境界 政治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