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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旅游黑榜”不妨“由內及外”
原標題:喬志峰:建立“旅游黑榜”不妨“由內及外”
上海擬立法禁止上“黑榜”游客出境游。上海今年擬制定《上海市游客旅游不文明記錄管理辦法》,聯動航空公司、旅行社、飯店等,形成游客旅游不文明信息通報、追責機制,健全個人旅游獎懲制度,對嚴重影響國家形象不文明現象采取懲戒措施;推進旅游誠信體系建設,建立游客旅游不文明檔案,對上旅游黑榜的不文明游客不再承接其出境旅游的申請。(2月12日《新聞晨報》)
近年來,中國游客“丟人丟到國外去了”的新聞頻頻被媒體曝光,對其言行確有進行規范的必要。不過,建立“旅游黑榜”的出發點或許是為了引導文明,可真能起到預期的效果嗎?估計很難。最起碼,可操作性就是一個難題——不文明行為的性質如何界定?嚴重到什么程度才可以歸入“黑榜”?會不會引起爭議,甚至出現打擊報復或走后門的現象?更值得注意的是,是否外出旅游、去哪里旅游是個人的自由,禁止游客出境旅游,是否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哪怕其曾經出現過不文明行為。
請恕我直言,“旅游黑榜”有懶政、惰政之嫌。“一禁了之”當然很容易、很痛快,但無疑治標不治本,頗有幾分“鋸箭療法”的意味。畢竟,我們想要達到的目標是提高國人的整體文明素質,而不僅僅是讓曾經不文明者“自食其果”,失去出境旅游的權利和機會。懲罰是必須的,但更需要的是通過宣傳和教育引導他們變得文明,讓他們知道什么是對的、什么是錯的,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
另外,禁止上了“旅游黑榜”的游客出境旅游,卻對其在國內旅游沒有任何限制,是否過于“內外有別”了?難道出去禍害外國人不行,禍害“自家人”就可以?“丟人丟到國外去了”的事情其實并不多,不是所有的國人都有實力和機會出境旅游??傻絿鴥嚷糜尉包c看看,不文明現象那才叫觸目驚心呢,跟媒體報道的“丟人丟到國外去了”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為何我們對眼皮子底下隨處可見的丑陋見怪不怪,卻對跑到國外丟人反應卻如此“強烈”?說到底,無非還是一個面子問題。只考慮臉面、反倒放過了對問題本質的反思,說不定正是某些陋習經久不衰的根源。
假如真的要搞“旅游黑榜”,我建議不妨“由內及外”,先建立一個“國內旅游黑榜”,管管國內景點的不文明現象,然后再拓展到境外游。大家在國內都養成了良好的文明習慣,再到外邊去,自然而然就不會丟人了。
編輯:水靈
關鍵詞:旅游黑榜 由內及外 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