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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鄉村財政亂象需下制度猛藥
“芝麻官兒”開支“大手筆”,小鄉鎮也有大問題。一個鄉財政所一年購買柑桔支出22萬余元,接待及購買土特產開支33.8萬多元;一個鎮財經所所長26次挪用財政資金189萬元,用于炒股、玩期貨,7年中竟然“一路暢通”……最近,一些地方的鎮財政所、村委會近期屢屢曝出腐敗問題,其數額之大、影響之壞,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
鄉鎮財政所是我國財政系統的“毛細血管”,承擔著代理、監督鄉鎮機關和村級組織財務的重任,在基層工作中占據重要地位。尤其是近年來,隨著各種民生資金、財政專項撥款源源不斷注入基層,無形中加大了腐敗的風險。盡管大多數基層工作人員兢兢業業、為民辦事,但一些害群之馬的所作所為,其負能量不可小視。
調查發現,不少鄉鎮財政所財務管理混亂,屢屢發生挪用資金、冒領補貼、胡亂開支等現象。從雁過拔毛,到“螞蟻搬家”式斂財,再到什么錢都敢貪、什么資金都敢挪用,種種“任性”,令人側目。鄉村財政亂象愈演愈烈,最大的受害者還是老百姓。在一些地方,村鎮干部侵占挪用的往往是農民的救命錢、保命錢,這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沒了,不僅嚴重損害一方民生,導致很多農民生活、生產困難,也是造成黨群、干群關系緊張的重要原因。
任何腐敗都是由于權力失控,基層的小權力,一旦失去監督和制約,也會尋租牟利、肆意妄為,日積月累,釀成大貪,這是“小官巨腐”的深層病理。基層財務之所以亂象不斷,根本原因也在于有制不行、有禁不止,各項規章制度成了毫無效力的稻草人。從專項資金的監管,到人大代表的監督,再到鄉鎮和村級財務公開,無不形同虛設,這為一些人上下其手、瘋狂貪占打開了方便之門。
前不久,中央巡視組對全國10個省區市進行的新一輪常規巡視反饋中,“基層干部‘蠅式腐敗’”“小官巨腐”現象被專門提出。在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的背景下,基層的“蠅式腐敗”、百姓反映強烈的“身邊腐敗”亟需重拳治理、猛藥去疴。
一方面,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查處違法亂紀者,遏制基層貪腐風氣的蔓延;另一方面,著力從制度上加強對基層權力、財務運行的監管,為小權力量身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籠子,同時加大剛性執紀的力度、增加依法辦事的強度、提升信息公開的透明度。管住了權力,規范了權力運行,就能從根本上鏟除腐敗孳生的土壤,以不斷凈化的政治生態為基層善治打牢基礎。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鄉村財政亂象 零容忍 腐敗 鄉鎮財政 小官巨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