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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豪華別墅“林莊”藏身密林:尚須責任“治治病”
近年來,上海崇明的鄉野林間建起一幢幢豪華的小木樓,被居民稱為“林莊”,業主則被稱作“莊主”。這些林莊并未獲取任何審批手續,且3年前就被相關部門定性為“非法占地”,要求拆除。(8月5日《新聞晚報》)
睽諸現實,這樣的場面其實不足為奇,密林深處的違章建筑早成一景:從風景區里的會所群,到保護區的別墅群,再到鄉野林間豪華的小木樓,森林被砍伐,違章很泛濫,其背后的責任生態也值得拷問。違章建筑不是一天建成的,監管者先天失聰失明也就罷了,及至后面發現問題,違法的性質也界定了,罰款通知書也下達了,卻以“執行太難”為由,導致違法行為查實無果,治而無效,甚至在治理中坐大,如何最終解決也就成了解難之題,如此結果令人莫衷一是。
猶記得,寶雞市高新區八魚鎮張家嶺村70余畝地被違法占用建陵園,停工通知書發了四份,然耕地卻在其間不斷被損毀,兩年來屢停屢建成了“打不死的小強”,對此,寶雞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執法監察支隊和國土高新分局都證實,他們確實曾多次現場查處并叫停該陵園,但對方卻屢屢再次動工,他們也頗感無奈。土地違法在停工路上一路狂奔,表面上的作為其實是不作為的變種。作為執法者,無以反思執行不力的原因所在,并想出更為有效的辦法,反倒是作出“倍感無奈”的矯情之狀。法治之下居然可以有無能為力之事,那么公共治理又靠什么來保障?
相反,一旦涉及到政府自身利益和政績形象工程的項目,再大的困難似乎都可以雷厲風行,此時需要的“法律程序”也可以輕易省去,比如讓人廣為詬病的強拆,都足以說明公權力的強大。若以此工作態度與力度,拆除違章建筑自然不在話下,大有“秋風掃落葉之勢” 。不料現實圖景卻呈現反面,選擇性執法的背后,其實是公共責任的全面淪陷。解決違章建筑,保護一地林木,維護一方法紀,當以給公權“治病”為要。權力生病了,責怪違建者太強悍自是末本倒置。
給生病的公權力治病,當然不能僅僅“紅紅臉,出出汗”,關鍵得“排排毒,治冶病”。如果僅限于臉紅體熱,甚至汗出如漿,沒有下一步的排毒治病,自然就不會藥到病除。比如各地開展的轟轟烈烈的電視問政,起初確實讓一些沒有準備的官員們臉紅心跳,然久之卻應對自如,對當初沒有完成的承諾,也能找到各種理由辯解,結果問政成了秀場,上下交流和促進工作的初衷也未能實現。而大量的違章建筑在各地如雨后春筍,根本原因還在于沒有實行有效的問責,既對事前的監管失范沒有處分,更沒有對后續的作為不力進行強勢干預,問責不力成了縱容,權力作為便會有恃無恐。但凡一有違章建筑,先問監管責任,對失職瀆職行為進行嚴厲查處,有關人員還會無動無衷,并裝出一副“無能為力”之態嗎?
違章建筑好拆,權力生病難治。什么史上最牛違章建筑,都不過是“最大失職”的反襯而已。拆違的過程,也是一種權力治理的進程,或許,檢驗公共責任的好壞,一個違章建筑就足以勝任。拿什么來拯救你,那失范的公共責任。這個問題,難道需要讓違章建筑來回答?(堂吉偉德)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上海豪華莊園藏密林 林莊 上海崇明